■ 封面评论
近日,一则关于“徐州三家企业宣布召回缺陷儿童家具产品”的新闻引起行业关注。1月25日,根据江苏省缺陷产品技术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信息,三家企业宣布召回存在缺陷的儿童家具,包括徐州德馨居家具有限公司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生产的别具匠馨牌学生书桌;徐州娇兰家具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3日生产的喜悦猫牌(X-S001)学生书桌;徐州新潮床垫有限公司2015年1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生产的香世源牌升降学习桌。
2016年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制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让家居行业关注的是,儿童家具被列入依照该办法实施召回管理的消费品目录。这将引导行业和消费者注重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和安全。
一直以来,儿童家具都是质检部门重点“关照”的对象。在2016年12月质检总局公布的4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中,儿童家具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在2016年各地质检部门的监督抽查中,儿童家具不合格的结果也频频曝出,其中不乏知名品牌甚至国外进口品牌。而且,这些监督抽查所依据的标准绝大多数为2012年实施的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技术要求部分且为强制性标准,可以说标准要求并不高。如此要求下还屡次出现不合格产品,可见儿童家具领域产品质量颇让人担心。
记者了解到,很多家长在给孩子购买家具时,经常遇到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问题,但是和其他家具品类的消费者一样,他们与商家投诉后往往无法正常解决,大部分人选择自己承担或忍受。有的消费者表示,即便问题解决,但是商家一对一解决,并不能保证其他消费者了解到,明显的产品问题将会含混过去,其他消费者不可避免为此买单。
自2004年起,我国以汽车类产品作为切入点实施产品召回制度。随着时间的推进,汽车产品有问题则召回,已经成为其行业和消费者的共识。如今在质检总局的召回信息一栏可以看到,汽车类产品仍然是召回信息最多的产品。相比而言,儿童家具缺陷产品的召回被行业和消费者熟知和认可,不应该花这么长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虽然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主体是生产者,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生产者应当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制度,收集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获知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的,应当质检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并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实施召回。
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也具有话语权。对于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信息,不仅通过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反映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避免更多消费者受到损失。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并非“丢人”的事,事实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于主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的企业持赞赏支持的态度。如果消费者能够积极了解并参与其中,这将引导更多消费者和企业重视儿童家具产品,将促使生产者注重产品质量,促使行业的整体提升。
□新京报记者 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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