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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组织部科员“颁发”了记者证?

2017年02月17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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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违规获取记者证,对应的是对某种规范的突破,在事实上构成了身份“特权”,关乎公平,也关系到记者证管理的规范。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非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湖南省委组织部基层办主任科员段某,持有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发的、工作单位为郴州市电视台的记者证,并通过了2015年和2016年的年检。

  记者在新闻出版总署的官网查询和检索公开报道,证实了此事。

  记者证是真的,但段某的真实身份就更“尴尬”了。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只有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才能持有记者证。现作为湖南省委组织部科员的段某,却持有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发的、工作单位为郴州市电视台的记者证,这种身份的“混搭”,违反了相关规定已无疑义。其是如何获得这一“双重身份”的,则留下了一大串疑问。

  段某的非常规身份,其背后到底有何种力量在支持?这是较之于单纯的违规持有记者证,舆论更大的关切所在。虽说记者证并非什么特殊化的象征,但违规获证,对应的就是对某种规则的突破,在事实上构成了身份“特权”,关乎公平,也关系到记者证管理的规范。

  耐人寻味的是,网友的举报信中同时提及,段某的母亲为郴州电视台副台长,父亲则为郴州相关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目前这一身份指向,仍未获得有关部门的证实,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契合了人们对段某违规持证原因的联想。若其父母的身份属实,自己的女儿在自己担任领导职务的电视台违规持有记者证,那么,显然就涉嫌权力滥用。

  面对由一张记者证所引申出的种种疑问,当地相关部门理当尽快作出调查、回应,涉嫌违规的,该追责的就应追责。当然,网友的举报信中还提及其他问题线索,相关部门也当秉着公开、公正的态度,一并作出回应。这种情况下,越是“低调”处理,越将坐实舆论的既有猜疑,引发更大层面的公信流失。

  除此之外,有必要特别提醒一句的是,若此事最终证实,段某的违规持有记者证,与父母的荫蔽有关,则无疑再次警醒那些手握公权力者:不要自恃有权,就什么“便宜”都要沾、都敢沾,以权谋私来帮孩子,有时候可能恰恰害了孩子。

  □朱昌俊(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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