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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查行李牌 乘客首都机场丢箱

嫌疑人传送带偷行李;记者探访机场T3航站楼,国际到达出口无行李牌核验程序

2017年03月1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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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处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新京报记者 潘佳锟 摄

  乘坐KA906航班从香港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后,小倩(化名)在传送带处未找到行李。

  经机场、承运航空公司等部门找寻行李无果后,她最终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有旅客从传送带上偷走其行李箱。目前行李箱已找回,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昨日,记者探访机场T3航站楼国际到达出口发现,并无工作人员核查人和行李是否一致。

  事件

  抵达机场行李丢失

  2月13日晚,抵京未找到行李的小倩,来到机场行李查询处,辨认遗落的行李,未果。

  “工作人员说,行李可能出现装错机、未登机、客人拿错等情况。”她回忆,对方登记行李牌、登机牌后,开出了《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让她回去等信儿。

  小倩表示,行李箱中物品价值16700元。箱子是银色的,右上角满是贴画,还戴有一字彩虹绑带,被拿错的可能性很小。

  次日,小倩再次来到首都机场,寻遍行李查询处、行李仓库、失物招领处等部门,仍未找到行李。此外,香港机场方面也确认,其行李已装机。会不会被人恶意拿走?小倩怀疑。她来到机场派出所监控室,在民警协助下调看监控。

  从几十个随机转动的监控头里,小倩最终找出行李踪迹:行李箱转到传送带监控盲区10秒后就消失了,只能从最远的摄像头看到,此方向蚂蚁大小的黑影走向海关B出口。

  但海关部门拒绝了她查看监控的请求,并表示,必须得立案之后,公安部门通过申请,审批后才能调取。

  经多次求助,公安部门最终立案,并在24小时内破案。

  首都机场T3航站楼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小倩丢失行李一事已经立案。

  进展

  犯罪嫌疑人已认罪

  小倩告诉新京报记者,警方告诉她,犯罪嫌疑人承认(跟小倩非同一航班、行李不在同一传送带上的旅客)偷盗行李,目前已认罪。行李箱中物品与小倩笔录中的物品相同,部分在嫌疑人家中起获。

  此外,行李箱找回后发现损失了价值4000元的物品,再加上这段时间误工费、停车费等共2000元。

  “毕竟行李是在机场传送带上丢失的,希望承运航空公司(国泰港龙航空公司)能对此事有个说法。”她表示。

  昨日,国泰港龙航空公司北京办事处公关负责人程炜回应,此前工作人员曾为小倩申请了400元的安抚金。这笔钱不是航空公司对其行李赔偿,而是针对不属于中国居民且发生行李丢失问题的旅客,给的临时接济费用。

  “如果最终确认行李找不到,那可以直接向承运航空公司进行理赔。”程炜称,目前警方已经立案,且犯罪嫌疑人已抓到、行李也已找回,当事人应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向嫌疑人索赔。

  不过,因为每个案件都有不同,因此针对此事,目前公司仍在商量具体赔偿的事宜。

  小倩称,自己拒绝接受400元安抚金,并保留自己的法律权利。

  ■ 探访

  机场乘客拿行李全靠自觉

  昨日,记者来到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到达出口。3米多高的天花板上,排列安装着监控摄像头,白色底座与天花板相接,外部有黑色护罩。

  派出所工作人员解释,监控不定期不受人为控制地随机旋转,不是固定照某一个地方,不一定能照到所有行李。“如果行李丢失,可以去看一下监控是否照到行李转盘的地方”。

  据媒体报道,按照国际惯例,各公司航班托运的行李运抵目的地机场被旅客取走后,是没有人检查行李牌的。

  取好行李出来的4名旅客均表示,行李牌没有对照检查程序,拿行李全靠自觉。有旅客表示,对于行李会被拿错或恶意拿走情况,比较担心。

  “每次在机场传送带旁边等待取托运行李的时候,丝毫不敢走神,就怕被别人拿走,毕竟我去过的大多机场,都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核查人和行李是否一致。”因工作性质经常出差的王女士说,为了规避风险,她每次出差会尽量精简行李,这样行李箱可以直接带上飞机。

  也有乘客表示,希望机场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核查行李牌,以避免拿错或者被盗。

  对此,首都机场工作人员表示,查验行李牌应由航空公司来安排。机场只是一个运营场所,在旅客没有出行李转盘区的情况下,行李均由承运航空公司来负责管理。

  ■ 追问

  传送带区域行李谁来负责?

  行李在传送带被盗应由谁负责?

  小倩表示,自己曾被国泰港龙航空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传送带位置不属于航空公司,而是属于公共区域。只要把乘客行李装机,确认从香港运到北京,航空公司就没有责任了。小倩行李在传送带丢失,是在公共区域被恶意偷走,应找当事人追责。

  机场则回应,在旅客没有出行李转盘的情况下,行李都是由承运航空公司来负责管理。

  “小倩的行李在传送带上丢失,不在其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说,承运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安全运送义务将行李转移到乘客可以控制支配的范围内,属于因承运人过错导致的旅客物品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有网友指出,办理托运的行李一般都要经贴行李标签、人工装卸、落地传送等步骤。尤其乘坐国际航班,海关会直接开箱检查。这过程中行李几经易手,出现损坏及物品丢失不足为奇。

  对此,韩骁律师表示,海关检查属于政府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合同法》311条规定,如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损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海关检查原因导致物品被没收或丢失,航空公司对丢失物品不负责任。”韩骁说,但如果是因为其他转运导致行李丢失,仍属于航空公司承运合同范围内。

  新京报记者 潘佳锟 实习生陈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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