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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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7年03月2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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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坑老年人的“换水表”骗局

  前些天,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查抄水表,我家一个月水费是60元。次日,两个自称自来水公司员工的男青年又敲我家门,当时只有奶奶在家,他们让奶奶将水费单交给他们,其中一人装模作样地检查水表,说我家水表不灵活了,如果更换每月能省一半的钱。奶奶信以为真。接着另一个人说,换新表得花180元,先交定金100元,确定哪天上门安装后,再交80元。

  奶奶把100元交给对方,对方写了一张收据并留下座机号。晚上我下班回家,听闻此事后拨打电话,号码竟是空号。接着,我给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打电话,接线员称他们从来没有开展过换表收费活动。奶奶后来询问小区内的老人,他们中许多人都遇到了同样的骗局。我到单位后与同事聊起这事,其中两个同事也说家里老人被同样的“伎俩”骗了。

  希望人们对此多加警惕,很多子女、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也多提醒老人,给他们打个“预防针”:只要是自来水、电力与燃气等公司上门收费(收现金),都不要相信。□常俊曙(市民)

  别忽视笔筒里的浪费

  我之前在国企工作数年,现供职于政府机关,发现所在单位都存在一个现象:每张办公桌上的笔筒里都插了很多废弃的中性笔、签字笔,通常都是笔芯没墨了。扔吧,笔杆又没坏,只好一直插那里。在国企时,我曾向负责发放办公用品的同志申领笔芯,被驳回:“哪有笔芯可换?一支笔杆用好几年,商家还怎么挣钱?”到了政府机关,也是差不多的说法。

  这几年,很多机关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比如,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等。我觉得,那些空笔杆也可被循环利用,虽然只是小物件,但能更有效利用终究是好事。□萧寒(公务员)

  禁止教师做“微商”没啥不妥

  这两天,福建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整治教师做“微商”,引发争议。

  有人觉得,不让教师做“微商”是捏软柿子。但禁止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得看到,很多微商都靠拉人头、拉下线获利,这跟教师应有的职业形象不符;何况,很多教师的“朋友圈”囊括了不少家长,做微商因而也有寻租风险:可能有教师会借助教师权力进行推销,或是家长“投其所好”。基于此,加以监督也合乎情理。

  当然,有些教师做“微商”是为了补给家用,其发展诉求应得到关注。让教师们免予经济上的匮乏,给予其应有的体面,是应该的。□朱丹(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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