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两人构成故意杀人罪;黄钰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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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曹晓波 付珊)昨日,“大师”王林弟子邹勇死亡案在江西抚州中院开庭审理。昨日下午5时许,6辆司法警车鸣笛驶出抚州中院。随后该院官网发布消息,当天对黄钰刚非法拘禁,刘锋、朱理通故意杀人,邱武林包庇,兰勇帮助毁灭证据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曾被检察机关列为本案的第一被告人。被告人王林2月10日因病死亡,抚州中院已于3月28日依法裁定对其终止审理。
庭审持续近8个小时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庭审持续近8个小时,300人左右旁听,上述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邹勇被殴打致死并焚烧
新京报独家获得该案起诉书显示,王林与被害人邹勇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后,多次通过举报、出资委托他人“找关系”等方式试图让邹勇被有关机关查处,因证据不足未果。
根据起诉书,2015年5月,王林经被告人黄钰刚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刘锋。随后,3人在明知没有充足证据、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实现王林意图的情况下,多次预谋抓邹勇。为此,刘锋纠集被告人朱理通一起,对邹勇日常行踪进行打探,购买了作案工具,并根据王林提供的信息找到了邹勇。
2015年7月9日上午,刘锋与朱理通驾车跟随邹勇车辆到萍乡市安源区后村巷19栋居民楼东侧,并在邹勇车辆旁守候。11时45分许,刘锋、朱理通趁邹勇独自一人回到停车位置准备上车时,从左右两侧架住邹勇,并对邹勇进行打击,将邹勇强行推入刘锋车内后排位置。
之后,刘锋驾车逃离现场,朱理通在车上对邹勇实施殴打。期间,刘锋向王林电话告知已将邹勇抓住。
在发现邹勇被殴打死亡后,刘锋、朱理通于当日下午16时许驾车至江西省万年县齐埠乡江家村荷塘煤矸石粉碎厂内,在拍摄了邹勇戴手铐的照片及拿到邹勇身份证后,将邹勇尸体及物品予以焚烧,并将焚烧残留物等倾倒入饶河水中。
事后,刘锋在深圳市向王林出示了邹勇尸体戴手铐的照片及邹勇的身份证,王林承诺付款。
2015年7月15日,王林、黄钰刚、刘锋、朱理通分别在宜春市、深圳市、鄱阳县被抓获归案。
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钰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刘锋、朱理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邱武林明知被告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构成包庇罪。被告人兰勇帮助被告人王林丢弃三支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对起诉书指控的各自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在最后陈述时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当庭未宣判。
被告人刘锋说想给邹勇跪下磕头,被法警拦住了,刘锋说对不起邹勇的家属。
■ 追访
家属 “我可怜的哥死得太惨”
在抚州中院门口,被害人邹勇的弟弟邹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心情比较低落,希望杀人者偿命,但是朱理通有4个小孩和70多岁的母亲,心里也非常矛盾,“我可怜的哥死得太惨了”。
对于王林,邹峰表示谈不上恨不恨,不觉得哥哥和王林的交往错误,这是一个很难想象的问题,“以我接触王林的第一印象就不待见,第一感觉是此人心术不正”。
检方指控5名被告人罪名
被告人 检方指控违法行为 涉嫌犯罪罪名
黄钰刚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 非法拘禁罪
刘锋、朱理通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 故意杀人罪
邱武林 明知被告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作假证明包庇 包庇罪
兰勇 帮助被告人王林丢弃三支枪支,情节严重 帮助毁灭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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