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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后,聂树斌家人与辜光伟、王殿学两位律师签署委托协议,两人代为申请国家赔偿。2005年,王殿学第一次听说“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时,尚从事记者工作。多年后,他转型律师,接过聂案“最后一棒”。
新京报:你是怎么接手聂树斌案的国家赔偿事务的?
王殿学:去年12月聂树斌案改判后,代理律师李树亭推荐了我和辜光伟律师,代聂家申请国家赔偿。在此之前,我也代理过国家赔偿,有一定知识和经验的储备吧。
新京报:你代理期间做了哪些工作?
王殿学:我和辜律师首先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计算赔偿数额。我去了聂树斌家,了解案件对聂家造成的影响。冤案夺走了他们唯一一个儿子,家里的房子也是很早之前盖的,还是土坯墙。为了申诉,前后花了不少钱,还有欠债,应该说生活挺困难的。
另外,就精神抚慰赔偿金的问题,我们查了之前的一些案件。
新京报:申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万是怎么计算的?
王殿学:聂树斌案是国内比较典型的冤错案,我刚刚提到,它夺走了聂家唯一一个儿子,也直接导致他们再没有后代。聂学生还因此生了病,聂家背负着强奸杀人犯家属的恶名。包括后来一波三折的申诉,聂家父母遭受痛苦是难以想象的。
新京报:你提到查了之前的一些案件,哪些案件具备参考价值?
王殿学: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
我们查了一些冤案赔偿的案例,提交给河北高院,其中一些超过了35%。比如呼格案,精神赔偿的比例大约在94%。这些意见河北高院也采纳了。应该说,河北高院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聂家遭受的伤害和他们提出的申请。
新京报:在申请国家赔偿期间,聂家有没有反映过哪些困难和担忧?
王殿学:他们比较担心养老。毕竟唯一一个儿子没了,聂家父母原来想请求办养老保险,后来没被支持,最后给了一次性的抚养费。
新京报:你对现在的赔偿结果如何评价?
王殿学: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反馈给我们律师的情况是,她还是认可这个赔偿决定的,不打算申诉。
从提出申请到送达决定书,期间我们和河北高院先后沟通了七八次,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等,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没有争议,基本上在第一次就确定下来了,后来(沟通)主要集中在精神抚慰赔偿金上。从结果看,无论是总额,还是绝对值,精神损害抚慰金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约98%,相对之前的案件,算是一点突破,很不容易。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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