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汉哥”走红并非法治社会的福音
据报道,近日广东茂名信宜市镇隆镇一男子手持刀具,勒令疑似保健品诈骗团伙当场退款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视频中的男子被人称作“好汉哥”,有人称赞其见义勇为的行为,也有人认为其“以暴制骗”的做法不妥。
自当年“小悦悦事件”之后,似路人冷漠这样的场景仿佛从未远离人们的视线。故而,当镇隆镇这名男子挺身而出、持刀逼诈骗团伙退款的视频一曝光,其受到追捧乃至被称作“好汉哥”,也就不足为怪了。究其原因,一则当前保健品诈骗实过猖獗、让公众深恶痛绝;二则眼下如“好汉哥”这样的“侠义之人”可谓凤毛麟角,自然会让人眼前一亮。
不过,“好汉哥”走红却并非法治社会之福。在依法治国的当下,面对宵小之徒行骗,你尽可仗义执言,当场揭穿,但除非正当防卫,却不能随意“拔刀相助”。不然,就成了法所不容的“以暴制骗”。□徐甫祥(职员)
让“僵尸车”挪窝还需完善法律
北京朝阳区双井街道辖区、海淀区曙光街道辖区有多辆“僵尸车”,有部分摊贩甚至将废弃车辆做“仓库”,在路侧做生意。
长期停放乃至遗弃“僵尸车”,不仅直接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停车需求,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目前,法律对“僵尸车”的监管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因为从法律角度说,即便车主人已经遗弃了“僵尸车”,不打算再要,但它只要属于私人的合法财产,并且没有违章停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说,“僵尸车”显然必须被及时、尽快挪窝。这需要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弥补处理“僵尸车”的法律空白,依靠强有力的法律给“僵尸车”挪窝。
比如,应该根据车辆持续累计停放时间,尽快出台“僵尸车”认定标准,并且明确处理“僵尸车”的执法部门、执法权限、执法手段、执法形式等;同时对随意遗弃“僵尸车”的车主进行追责,对于无法联系到主人的“僵尸车”,可以考虑采取强制报废措施。另外,也有必要完善机动车报废回收体系,降低私家车主报废机动车成本,激发私家车主主动自愿进行车辆报废。□张立美(职员)
南店北路的“坑”应尽快填平
近日,我驾车从回龙观地区南店北路经过,发现南店北路破损十分严重,路面上满是大大小小的坑洼。
南店北路位于回龙观新龙城小区南侧,西段连接着京藏高速辅路,东侧和育知东路相交。我大概数了一下,这条长约2公里,双方向四车道的道路上,有数十处大小不一的坑洼,最大的有近两米左右宽,三四十厘米深。住在附近的居民说,这些坑洼已经存在一年多的时间了。对不太熟悉这里路况的司机来说,稍不留神就很容易把车开进坑里去。
受到路面坑洼的影响,这条路时常会发生交通事故。很多市民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过去半年多,破损严重的路面始终没有得到修复。值得一提的是,这条路上不仅车流量特别大,而且还有很多渣土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时常会从这里通行,如果路面得不到及时修复,路面情况将会越来越糟。□赵宅平(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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