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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全额计息,让市场竞争解决吧

2017年04月0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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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如果消费者真的在乎全额计息问题,就应该更多地“用脚投票”,市场竞争才是最有效的倒逼力量。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近日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告上法庭。2016年3月,他用建行龙卡信用卡消费一万八千余元,但有69元未还清,然而10天后,竟产生了300余元的利息。原来,建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当月账单的总额来计算,而非以未还清部分的金额来计算。

  信用卡全额计息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议题了。舆论普遍认为银行的做法不公平,持卡人被要求按全额来计息,且是利滚利的复利模式,明显属于霸王条款。但可惜,李晓东打赢这场官司的概率,同样微乎其微。

  原因在于,我们在办卡时所签的合同里,确实已经有了全额计息的条款,尽管大多数人根本没细看。李晓东认为这样的条款当属无效格式条款,但“格式条款无效”恐怕不好被无限扩大解释,否则,几乎所有合同都可以被事后单方宣布无效。

  更何况,所谓公平问题,本身并非我们想的那么简单。站在消费者视角,当然觉得全额计息不公平,但反过来站在银行视角,借钱收利息也是天经地义的,免息期内全额还款不收利息,相当于搞优惠,消费者未能全额还款就取消优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这么说,并非要替银行洗地,而是我们每获得一项优惠,背后都有相应代价,只是暂时看不见而已。李晓东之所以特别懊恼,大概因为未还清的69元是无意欠下的,并非出自主观故意。问题是,银行不看动机,只看结果。如果所有人都将未还欠款解释为无意之失,并因此要求享受优惠,恐怕就不符合契约精神了。

  2013年7月1日正式执行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要求银行在信用卡还款上,至少“晚3天、差10元以内的”应视为按时还款。这一“容时容差”条款,是舆论关注全额计息问题赢得的主要成果。很多人觉得这些根本不够,但是说实话,行业协会只能规定一个最低标准,其他的,应该并且只能交给市场竞争。

  信用卡全额计息问题,还是要向市场竞争去求解。现实是,少数银行已经取消了全额计息,更多的银行并没有。这说明,市场竞争在全额计息问题上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因为无意欠下零头导致被全额计息,本身是小概率事件,很多人都是绑定银行卡或者移动支付工具自动还款,没那么在乎全额计息问题,银行取消全额计息的竞争优势无法更大体现,所以跟进的银行并不多。

  如果消费者真的在乎全额计息问题,就应该更多地“用脚投票”,市场竞争才是最有效的倒逼力量。

  □舒圣祥(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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