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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宝宝”父亲郭利被改判无罪

此前因赔偿问题,以敲诈勒索罪入狱;广东省高院认为,郭利不具备要挟条件,不能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7年04月0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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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郭利与母亲在北京合影。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讯 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郭利敲诈勒索案再审改判无罪。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的父亲,此前因与奶粉企业交涉赔偿问题,以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索赔被认为敲诈勒索

  2008年9月,部分批次“施恩”牌奶粉被认定含三聚氰胺。据媒体报道,事件波及婴幼儿近三十万人。

  因女儿曾食用过该品牌奶粉,郭利带其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之后,他将家中剩下和新购买的部分奶粉送检,检出两个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较高。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和郭利达成和解协议,施恩公司补偿40万元,郭利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

  据广东省高院官方微信,2009年6月25日,北京电视台播出《一个男人,如何使“施恩”奶粉低头》,内容主要是郭利反映“施恩”奶粉问题。之后,施恩及其控股股东广东雅士利公司与郭利取得联系。沟通过程中,郭利要求对方再赔偿300万元。雅士利公司认为是敲诈勒索遂报案,郭利被抓获。

  2010年1月,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此后,潮州中院二审及再审均维持原判。郭利父母提出申诉,广东省高院审查后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该案。

  法院认定未超出民事纠纷范畴

  广东省高院再审认为,从本案发生、发展的过程看,尚不能认定郭利的行为性质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足以证明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

  据广东省高院官方微信,本案审判长表示,消费者可选择通过媒体对产品质量进行舆论监督的方式维权。郭利不具备实施要挟行为的条件,不足以认定构成威胁、要挟。

  昨日,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广东省高院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郭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现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评判,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终审判决郭利无罪,并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 对话

  郭利:“孩子受了伤害,赔偿天经地义”

  昨天下午,拿到无罪判决后,郭利没有在广州逗留,前往上海赴朋友之约。

  在广州火车站候车室,郭利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是为了受害的女儿而战,不是为钱。

  从维权的父亲,到敲诈勒索的罪犯,再到无罪的索赔者,回忆这9年,郭利说没后悔过,“如果不去维权,可能会比现在过得好,但未必心安理得”。

  判决

  9年坚持等来无罪

  新京报:判决的那一刻,心情是怎样的?

  郭利:今天(4月7日)下午3点半,我拿到了判决书。当时没什么特别的心情,想着法律应该是这样的。9年的坚持,等来了无罪的结果。

  新京报:你对判决结果怎么看?

  郭利:孩子受了伤害,理所应当去为她做点什么。这不光是我一个家庭、孩子的问题。

  但正义来得太晚。9年,很多机会都丧失了,很多机遇都没把握住。

  新京报:家人知道无罪判决的消息了吗?

  郭利:我一个人出庭的,父母年岁大了,身体不好,经不起打击,没来庭审,但都知道了这个结果。

  孩子还不知道我的事情,因为她太小,家人不同意告诉她。

  新京报:这9年是怎么度过的?

  郭利:孤军奋战。我在监狱里跟妻子离了婚,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由于各种恐惧、不安,家人都放弃了,出庭作证都回避了。原来理解我的人也不理解了,没人认为有希望。我完全靠着思想精神坚持到宣判。

  新京报:坚持的动力是什么?

  郭利:我相信自己是对的,必须为真理坚持下去,甚至用生命来捍卫。

  事发

  “为受害的女儿而战”

  新京报:如何发现奶粉问题?

  郭利:当时孩子身体不舒服,带她去检查,医生说肾里有结石状态。我把孩子吃的奶粉送去检测,检测发现有问题。然后我去找商场,商场让我跟厂家谈。

  后来,我就跟雅士利和施恩公司谈。他们承认孩子是受害者,但只能给2000元(注:“三聚氰胺奶粉”医疗赔偿额被分三档:死亡患儿20万,重症患者3万,一般性治疗2000元)。但我给孩子看病和检测奶粉等已花了几万元。对方让拿出证据,我就搜集了很多证据,他们又找了我,签了40万元的赔偿协议。

  新京报:后来又有了300万元协议?

  郭利:之后我接受了媒体采访。他们又给我打电话,说愿意继续谈,什么条件都可以。

  我就跟母亲一起去谈。我提出了自己的误工费和孩子以后的保险,写了个要求赔偿的协议。这是他们让写的,说是要讨论批准,只有看到书面内容才能拨钱。后来,他们约我到杭州拿钱,没想到我被打入牢狱。

  新京报:对敲诈的质疑怎么看?

  郭利:很多人都说我太贪了,过度了,但如今判决把这些说法完全否认了。我并没有找公司要钱,是他们主动送来的,公司主动提出赔偿,是天经地义的。我的孩子是受害者,我为什么不可以接受。

  我为受害的女儿而战,没有为钱而战。我是通过为她而战,得到她应得的足够她一生甚至是她下一代人的赔偿,我不认为做得过分。

  入狱

  为清白不减一天刑期

  新京报:2009年法院判决5年徒刑时的心情?

  郭利:我是做好心理准备的,我知道在为什么战斗。

  新京报:监狱生活是怎样的?

  郭利:我坐了5年牢,没有任何减刑。减刑的条件是认罪伏法,配合监狱管理,我不认罪,在孤独和煎熬中,一天天度过。我的信念是,终有一天,真理再现。为了真理和清白,我宁愿一天不减。

  我记得很清楚,(2014年)7月22日服刑结束。因为那一天,我可以用法律武器,捍卫我的尊严和孩子的权益,当时没人相信我能做到,现在我做到了。

  新京报:维权多年,有人支持你吗?

  郭利:刚开始有,但越走人越少。就像长征一样,走到最后一回头,人都没有了。

  这几年,我一直在给自己做辩护工作,没有律师。我没有退路,只有往前冲。

  新京报:你自己有变化吗?

  郭利:5年监狱生活对我来说,是个耻辱。我现在生活艰苦,工作没了,平时靠亲朋的资助生活。

  维权

  不维权未必心安理得

  新京报:女儿现在情况如何?

  郭利:孩子现在跟姥姥一起生活,离婚后,我没了监护权,一般半年才能见她一次,这次已有九个月没见她了。她11岁了,经常生病,出现晕倒情况,很奇怪,查不出来具体病因。

  新京报:后悔过维权行为吗?

  郭利:我今年快50岁了,最好的年华用在了监狱和出来后的这10年。

  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我可能已经是个企业家,也可能在做慈善。此前有奶粉企业招聘我,但被我拒绝了。如果我不去维权,可能会比现在过得好,但未必心安理得。我虽然很惨,但没后悔过。

  新京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郭利:接下来就按程序走,没有具体的方案。至于国家赔偿,该给的就要给我。无罪判决是第一步,我现在该迈第二步了。

  我想,人都要走背的,人的一生总有坎儿,我可能在50岁时提前走完了,后半生可能就像别人说的,你该顺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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