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受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4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受贿案,对被告人盖如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盖如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盖如垠利用担任中共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03.6733万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盖如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盖如垠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盖如垠受审是在今年1月12日。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他还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 延展
十八大后黑龙江至少3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黑龙江至少有3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分别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隋凤富,黑龙江省委原常委韩学键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
其中隋凤富是十八大后黑龙江落马“首虎”,他于2014年11月27日被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在隋凤富接受调查的1个月前,中央第八巡视组刚刚向黑龙江省反馈巡视情况,其中就提到,对省直机关和地方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偏少,没能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的地方和单位党政一把手连续发案,农垦、森工、煤炭系统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等。
2016年12月19日,辽宁省沈阳中院公开宣判了隋凤富受贿案,隋凤富以受贿1044万余元获刑11年。
在隋凤富之后,韩学键成黑龙江落马的第二位高官。2016年11月16日,吉林省辽源市中院公开宣判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案,对被告人韩学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记者注意到,其受贿金额达1686万余元。
也就是说,在昨日盖如垠获刑后,十八大后黑龙江落马的3名“大老虎”所涉案件全部“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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