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要求各地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此次调整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自2005年以来,养老金已实现“13连涨”。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640多元提高到2016年的2400元左右。不过,从2005年至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至少上调10%,而2016年则放缓至6.5%,今年养老金的涨幅再降1%。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人社部要求,各地区要准确解读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此次调整继续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两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据人社部介绍,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调整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预计可在9月底之前发放到位。”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
■ 释疑
为何只上调5.5%?
养老负担越来越重 基金收支压力大
养老金的涨幅是如何确定的?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养老金调整幅度的确定,需要考虑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三个原则。
同时,对于今年调整幅度5.5%的确定,人社部也有明确解释,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人社部称,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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