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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十严禁”整治不规范执行

严禁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严禁让当事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违者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017年04月2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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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宣布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执行过程中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从即日起持续至今年11月。

  “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成整治重点

  关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重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表示,消极执行整治的重点是拖延立案,拖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处置财产,拖延发放兑现执行款物等问题。

  对于乱执行,整治的重点是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等问题。

  执行不廉整治的重点是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充当掮客,过问案件,泄露工作秘密,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等问题。

  对于作风不正,整治重点是“冷硬横推”“慵懒散奢”等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法院形象的问题。有令不行的整治重点则是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和指令决定的执行情况。

  违反“十个严禁”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吴少军表示,最高法将采取四方面措施整治执行“灯下黑”。包括发布《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自查自纠、巡查检查和反馈整改等。

  对于“十个严禁”,吴少军称,这是执行工作的十条“高压线”,法院工作人员凡触碰高压线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在巡查检查环节,各高、中级法院成立由执行(牵头)、组织人事、审判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取卷宗、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法院进行巡查检查。最高法执行局(牵头)与政治部、审管办、监察局等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组,重点检查各高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视情抽查部门中、基层法院。

  ■ 解读

  向自己“开刀”解决“灯下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在2016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吴少军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但法院首先需要向自己“开刀”,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这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就是对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狠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对各类失范问题予以严厉整治。”

  吴少军称,通过调研发现,在我们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违纪等屡禁不止,“这些执行领域的害群之马,使广大执行干警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极大伤害了执行的声誉,严重影响群众对司法的信任,这次专项行动,重点就是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对于记者提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否会对法院执行部门造成压力、影响执行进度,吴少军回复称,各级法院要有清醒认识,要有发展的眼光,这次的专项行动整治目标是对法院存在的问题开刀,与此前最高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并没有增加额外的负担,期望各级法院利用好这次专项行动的机会,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直面问题,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行动。

  ■ 链接

  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

  ●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

  ●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

  ●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

  ●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

  ●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

  ●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

  ●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

  ●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

  ●严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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