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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项目严禁擅自改为居住

涵盖科研、工业、酒店等6大类别,建设单位违规改变项目用途最严可收回土地

2017年04月2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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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通州区莱茵湾小区因擅自将科研项目改变用途违规销售被查处。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北京房地产调控再亮剑,坚决打击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昨日,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严禁擅自改变产业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

  涵盖科研工业等六类项目

  此次《通知》所指的产业项目涵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六大类别。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近期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基础上,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擅自将工业、科研等项目改变为居住用途并分割转让等市场乱象,市规划国土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上述文件。

  《通知》明确要求,产业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及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

  与此同时,规划国土、住建部门将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批准用地文件核查已建、在建产业项目使用情况,对于改为居住用途的产业项目,将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取消其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税务等相关部门亦将介入稽查、检查。

  将严格审查购买主体资格

  《通知》明确了一系列监管措施,首先是严格审查购买主体资格。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产业项目是用来承载产业发展的,其买受人应该具备从事相应科研或生产经营的条件和能力,同时具体的产业还应符合区域发展需要。因此《通知》明确,要由项目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结合区域产业政策要求等,对买受人的购买条件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意见,方可购买。

  对于中介机构,《通知》明确要求,中介机构违规代理或以任何方式宣传产业项目房屋可用于居住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注销其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单位和卖房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认清销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文件上载明的项目用途。

  ■ 焦点

  首提产业项目退出机制

  对于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管理,《通知》提出新的要求,首先,产业项目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属地区政府应结合区域规划落实职住平衡。

  对于产业项目的空间分布,城六区严禁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严禁新建和扩建批发市场,严禁新建和扩建区域性物流中心等项目。

  关于产业项目的出让方式,《通知》要求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产业项目,实行市区分级管控,限定受让人资格,同时要求区政府、园区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产业政策、产业规模、产业方案、行业要求、人口调控、区域功能定位等方面审查并确定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产业项目,要求规划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建筑使用功能、土地转让条件、项目单位自用自持建筑面积比例、项目用地退出条件,严格后期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首次提出要实施产业项目退出机制,要求区政府、园区管理部门牵头,从产业内容、产值、税收、就业、生态环保等方面定期对产业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估,对于不符合北京市要求的,实施产业项目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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