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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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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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门学校”能否获得社会认同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8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校园暴力学生屡教不改者将转专门学校”,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新创意。但从舆论反馈来看,不少人都是第一次获知“专门学校”之说。实际上,在过去很长时间内,“专门学校”由于无法获得社会认同,境况非常惨淡,几乎为人所遗忘。

  湖北最近发布的实施意见,到底能不能真正促成“专门学校”的角色回归,还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无论在任何时候,将“严重问题学生”送去专门学校,都只能基于自愿而非强制。所以,恢复“专门学校”的法定功能,既需要行政推动,更关键的是需要获得社会认同。只有不断凸显出此类学校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比较优势,才能让全社会消除偏见,继而重新发现其价值、认识其作用。□然玉(媒体人)

  孩子偷车父母岂能耍无赖?

  据媒体报道,浙江北仑有3个熊孩子,在短短10多天内,强行从公共自行车桩位中偷走42辆公共自行车,这42个桩位也被损毁。初步估计,损失达15万元之多。更离谱的是,宁波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的工作人员找到孩子家长反映情况,家长称,“要钱没有,让派出所把孩子抓走吧。”

  按理,10岁的孩子偷了车,犯了错,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承担责任,赔偿孩子过错造成的损失。但这几位孩子父母却以“要钱没有,让派出所把孩子抓走吧”这样的话想逃避责任,给人有点耍无赖的感觉。

  其实,如果这些父母真的为孩子着想的话,应该按规定赔偿。只有按规定赔偿了,才能让孩子知道做错事后承担的后果,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机会。

  这些父母耍无赖,不愿意赔偿,那也等于助长了孩子的不良行为,是教唆孩子犯错,最终吃亏的恐怕还是自己。□胡建兵(职员)

  意见箱岂能“高”不可攀

  据媒体报道,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门口悬挂位置高达2米的意见箱,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而此前的悬挂位置位于人行道且过矮,导致多名路人被撞;接到民众反映后,巡视组于4月19日上午请施工工人进行调整,没想到被挂得过高,且还没来得及进行验收,就被网友曝光了。

  无论是设置不合理的窗口,还是悬挂位置不合适的意见箱,看似是小事情,却给群众带来大麻烦。其实,相关职能部门,只要多些换位思考,多把群众当亲人,多些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这些“丁义珍”式的伤人“神器”,就定然不复存在了。

  互联网时代,类似的“不受人待见”的奇葩窗口和意见箱,分分秒秒就会传遍每个角落,即便不是故意为之,也会使自身的形象受到伤害。□杨玉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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