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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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驶的共享单车方能走得更远

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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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对共享单车的规范,不是为了形格势禁,而是为了助推其更好地前行。

  继成都、上海等城市出台规范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后,4月21日下午,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提出北京市鼓励发展共享单车,但要进行总量控制等。《意见》自2017年4月21日至5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不是为了形格势禁,而是为了助推其更好地前行。所以意见对共享单车呈现出的基本政策倾向,是支持和鼓励。

  这也是对共享单车这种新业态的认可:正如意见披露的,目前各大共享单车企业在北京的车辆投放规模已近70万辆,注册用户近1100万,这么大的市场规模和用户数量,可见其深刻影响。它对绿色出行的推动,对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难题的解决所起的积极作用,是看得见的。

  但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共享单车也有负外部性,其兴起也与社会存在着磨合上的问题,如企业乱投放、承租人乱停放、押金管理失范,车辆被侵占破坏时有发生等。这并非反制共享单车的理由,却也容不得回避——它关涉到共享单车能否走得更远。对于这些,意见均作出了针对性回应。

  如备受关注的押金问题上,意见拟规定,在北京投放车辆的企业必须在北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这对保障共享单车的押金安全,维护使用者利益,可谓是缝合了制度补丁。

  较之于其他城市已出台的共享单车管理规定,北京这份意见首次提出了数量控制的要求。当前各共享单车企业仍处于前期的市场争夺阶段,确实有企业只重视数量上的盲目扩张,导致行业失序。这需要引导规范。

  当然,共享单车数量到底多少合适,并无确切标准,它与市场需求、道路承载能力和企业的管理维护投入都有着直接关系。数量控制原则到底如何实施,考验相关部门的平衡智慧。但不管怎样,应有科学评估和对民众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权衡,遵循动态而非机械的管理原则。

  就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意见》要求企业应根据投放车辆规模配备管理人员,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这其实需要监管和服务两方面都跟上:要明确相关企业不可只重视车辆的投放而忽视过程管理;在公共设施配套上,如可停放区和禁停区的科学划分,慢行交通的优化,则需要服务跟进。

  拿规范停放而言,除了企业方面应保证必要的管理投入,相关部门亦可创造条件,可考虑将共享单车维护跟网格化治理结合,充分利用既有的社会秩序资源,提升共管效率。

  为提升共享单车的使用文明,《意见》还要求企业完善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将多次违规违约的承租人列入企业黑名单。这一点也可更进一步,推动企业之间共享黑名单,提高其威慑力。

  还有,就目前存在的某些热点问题,意见也不妨作出补充规定。如有家长单方面给共享单车加装儿童坐椅,如何处理;有地方出现过特定时间段特定地点共享单车扎堆现象,如何建立制度化的预警措施?

  无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同样需要在规则轨道上规范行驶,方能实现共享红利的最大化。规范也是为了促成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尽快完成磨合,促使各方各尽其责。期待意见能在充分吸纳民意和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实现这一管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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