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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楼岂能“挂羊头卖狗肉”谋利

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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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盐城市气象局科普中心楼对外出租已达10年之久,可见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在该事上,未能做到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存在消极作为乃至不作为现象。

  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有江苏省盐城市市民反映,10多年前,盐城市气象局规划建设了科普中心楼,可是建成后一直对外出租,俨然成了商业中心。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情况属实,该大楼已对外出租了10年。盐城气象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因为改变了规划用途,科普大楼至今办不了产权证。

  气象局科普中心楼,顾名思义是用于进行气象知识科普的建筑。而江苏省盐城市气象局科普中心楼,建成后一直对外出租,俨然成为商业中心,意味着这栋原本用于进行气象知识科普的建筑,事实上不能发挥科普气象知识的效用,意味着当地市民少了一个原本可以用于学习气象科普知识的场所,无疑不利于当地市民气象科学知识水平的提高。

  其次,该栋大楼是以科普中心楼的名义规划建设的,是以划拨方式出让的土地。而如果是商业大楼,原本应以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土地。科普大楼用于对外出租,成为商业中心,意味着土地出让金遭到流失。

  现实当中,有不在少数的单位存在这样的现象,即以非商业项目的名义规划相关项目建设,等到相关项目竣工之后则改变用途,将其对外出租获取商业利益,其中的目的之一即是为了逃缴土地出让金,令相关单位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与收益。

  按照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而气象局将科普大楼对外出租,实际上属于一种商业经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与政策规定。而政府机关出租房屋,也很容易诱发不正之风与腐败行为,比如,相关政府机关可能会将出租房屋获得的收益用于设立小金库,或者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其中部分资金甚至可能遭到贪污或私分。有些机关负责人还可能在收受利益与好处后,以优惠价格将单位房屋出租给相关企业或个人经营,等等。

  盐城市气象局将科普中心楼对外出租,无疑是为了获取可观的租金收益。而盐城市气象局科普中心楼对外出租已达10年之久,可见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在该事上,未能做到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存在消极作为乃至不作为现象。

  关于对盐城市气象局科普中心楼对外出租一事的处置,盐城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要么规划部门对改变用途的事实认可,由产权单位补交出让金,从科普楼的性质变成商用楼,要么由国土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或规划部门现场执法,恢复到当初的送审图纸和规划用途。

  此外,对那些存在监管不作为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实施问责,促使其积极作为,切实监管,显然也是杜绝此类民生类建筑“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再出现的必要之举。

  □魏文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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