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要实现让民众尽可能少跑腿,进一步精简、转变政府职能是根本,推行“互联网+政务”是有效途径。
日前,杭州市长暗访该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跑”了四个窗口,尝试了四件事,都没有办成。
具体分析一下报道中的4件事“一次办不了”的原因,结果其实是很“骨感”的:都是办事市民的技术性“失误”。分公司办不了,是“材料不齐”;车子过不了户,是“提交的表格版本不同”;务工者提取不了公积金,是没有提前在档案馆办理“无房证明”;冠省名的企业注册登记不了,是跑错了办理大厅。门好进、脸也不难看,甚至是受理窗口集体无过错,但是老百姓的事情“只跑一次”恐怕也是难以办成的。
决心“跑”在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前列的杭州,市长“微服”办理之下,一件事都没有办利索,多少有点令人意外。不过,这也许是现实中一些市民直面行政审批服务环境的真实写照。
一方面,不能由此小看“最多跑一次”的努力。因为,这趟从浙江率先“跑”起来的改革,其目的是成为全国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最少、审批速度最快的省份,凸显了改革的决心、符合民众的期待。在大力推行、规范的过程中,社会更应该关注的是它的情怀而非具体的次数。
另一方面,政府为民服务的质量也确实很难用“最多跑一次”的单一标准来衡量。很多事,对市民来讲可能都是头一回,对于审批的实质性、程序性要求,很难“一目了然”。何况,即令在杭州,精简后的事项还多达11452项,就是身处其中的政府职员也很难样样精通,事事都追求让市民“最多跑一次”,其实也可能是“超现实”的。
要实现让民众尽可能少跑腿,进一步精简、转变政府职能是根本,以尽可能减少审批项目,从源头上控制让民众跑腿事项的总量;推行“互联网+政务”是有效途径,让政府职责公开,把行政审批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要求全部在窗口、在网上晒出,把行政审批“延伸”到民众家中,直至把可能的事项实现网上直接办理,尽最大可能减少市民“跑”的次数。
更重要的,是要把职能部门的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有机结合起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让制度设计更具有可操作性。“首问”,负责市民咨询时政策的全面解答与技术培训;“首办”,负责市民申请事项的“一条龙”跟踪、督办。首问、首办责任制落实了,起码“最多跑两次”是可以预期、可以实现的。
简政放权,势所必然。“最多跑一次”,是值得赞赏的政府自我变革的高线追求,但不应简单地把其当作评价“放管服”改革或现实行政审批的“硬杠杠”。
□江南一木(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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