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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好集团重组余波 王思聪旗下公司被罚

九好集团借壳鞍重股份信披违法涉案金额巨大;普思投资系九好集团小股东,被认定未勤勉尽责被罚10万

2017年05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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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徐伟)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余波继续。5月2日晚间,鞍重股份公告称,九好集团的杜晓芳等11名小股东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最高给予20万元的罚款处罚。

  新京报统计发现,上述小股东累计持有九好集团46.49%股权。其中,王思聪旗下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63%股权,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九好集团信披违法涉案金额巨大

  2015年11月,鞍重股份发布九好集团的借壳预案,后者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7.1亿元。若交易成功,上市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九好集团实控人郭丛军、杜晓芳夫妇,进而构成借壳上市。

  不过,半年后的2016年5月27日和5月28日,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先后收到了证监会的通知,借壳上市计划搁置。

  鞍重股份公告显示,2013年至2015年,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服务费收入2.65亿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48万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借款及银行存款质押。九好集团向鞍重股份提供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

  今年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九好集团在借壳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负责人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采取终身禁入及5-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

  鞍重股份4月28日公告显示,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也受到3万元至60万元罚款。并在今日(5月3日)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公司董事长杨永柱、总经理温萍、财务总监封海霞等人将出席。

  九好集团11位小股东受罚

  根据鞍重股份公告,证监会对杜晓芳、张勇、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1名九好集团小股东进行处罚,罚款在10万至20万元之间。

  上述股东持有股权比例分别在2.03%至10.54%之间不等,累计持有九好集团46.49%的股权。其中,杜晓芳持有九好集团2.52%股权,与郭丛军共同为九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认为,杜晓芳与其丈夫郭丛军一起实际控制九好集团,具体负责九好集团资金安排。张勇系九好集团股东。二人都是鞍重股份重组项目的交易对手方、收购方。根据身份及职责,应当对二人进行行政处罚。二人以未参与九好集团经营管理为由申请免责,不予支持。

  此外,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系王思聪独资公司,也在受罚名单中。公告显示,普思投资曾提出申辩意见,认为签署文件时只是出于对聘请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信任,且只对自身情况予以承诺,没有对九好集团财务状况予以承诺,不了解九好集团真实业务运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确认涉及本企业的信息披露属实,恳请对其免予处罚。

  不过,证监会认为其对九好集团的信披违法行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客观上没有勤勉尽责,因此,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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