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谆谆教导
我国应该抵制的是学术行政化和利益化,这才是所有学术掠夺的根源。
107篇医学论文被撤事件继续发酵。日前,上海交通大学江晓原教授发表文章《应该尽快公布“掠夺性期刊”黑名单》,建议有关部门有必要组织调查,公布一份国外“掠夺性期刊”黑名单。其建议今后,我国作者在“上榜”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不算作学术成果,所付“版面费”不得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掠夺性”期刊是如何炼成的
那么,何谓“掠夺性”期刊?有关学者提出的几个指标,包括巨大的、几乎没有约束的篇幅;每期发表大量论文;发表论文收取高额“版面费”;审稿却不严肃认真等。简单地说,基本就是“交钱就可发论文”的杂志。
既然如此,这些杂志所发论文的质量就很难有保障,可为何在撤稿事件发生之前,我国内地没有任何一家撤稿作者所在机构,“主动”发现论文质量不高,存有造假嫌疑呢?
此次撤稿的《肿瘤生物学》杂志,具有学者所指的“掠夺性”特点。可问题是,既然“交钱就可发论文”,那杂志社为何自断“钱途”,为何还要主动撤稿来“抹黑”呢?原因大概在于,就是干“掠夺”的勾当,它似乎也还有一点学术操守,知道“清理门户”。
国内“掠夺性”期刊不遑多让
而按照“掠夺性的指标”来看我国论文发表市场,实际上,我国国内存在的掠夺性期刊似乎更多。既有完全非法的掠夺性期刊:弄一个假学术期刊,收版面费发表论文。
去年就有这样一起案件,涉案者注册2个公司,雇用多名亲戚,冒用多家期刊出版单位的名义出版杂志,以帮助发表论文为名,收取作者版面费高达1200余万元。
还有些“合法”的掠夺性期刊:期刊以增刊为名,收钱发论文。有作者花钱买论文,主动勾结“掠夺”方。
而与国外“掠夺性期刊”掠夺之后再撤稿不同,国内“掠夺性期刊”似乎从来没有主动撤过稿。尤其令人困惑的是,甚至包括非法的“掠夺性期刊”事发后,在“掠夺性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人,也没有一个被公开处理。
此前,媒体经深入调查,曝光了国内论文买卖产业链,甚至掌握了花钱请机构写论文的作者名单。舆论呼吁有关部门,顺藤摸瓜,查处这些花钱买论文者,可是无机构响应。试问,花钱买论文,以买来的论文去应付考核、评职称,这不是掠夺吗?为何视而不见呢?
在这种情况下,把某些期刊列入黑名单,能管什么用?
学术行政化才是掠夺根源
事实上,列进黑名单的期刊不发论文就是了,在没有列进黑名单之前,该报销,该获利的都已实现了。当学术变为一场功利的游戏之后,学术共同体,就变为了学术利益共同体,这才是对国家学术资源的严重掠夺。
代写、代找同行评议、代发表论文的论文交易利益链,就是这样形成的。学者、学者所在机构、第三方中介、期刊都是学术利益链上的食利者。这一利益链不除,搞个所谓期刊黑名单,除了粉饰国内学术生态,把国内学者装扮成“无辜受害者”之外,并无多大意义。当学者所在机构,就看论文是否发表,甚至把发表的假论文也作为学校学术政绩时,谁来抵制劣质学术期刊?
在论文撤稿事件发生后,关注掠夺性期刊,有利于认清当前的学术生态。但是,这并非这一事件的源头与重点。撤稿事件发生之后,我国学界不去追究被撤作者如何运作论文代写、同行评审造假,不清理门户,而怪国际学术期刊的掠夺,难道我国学术正在甚至已经丧失学术自净能力了吗?
包括有关学者对掠夺性期刊发表论文的处理,仅是建议不作为成果,不报销经费,而非按学术不端启动调查,这不是让论文交易零风险吗?
如果评价学者不只看论文发表,而推行同行评价,关注论文本身的质量,对于任何造假行为,都严格进行学术调查,掠夺性期刊就不会有市场。我国应该抵制的是学术行政化和利益化,这才是所有学术掠夺的根源。
□熊丙奇(教育学者)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