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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卖“瘦肉精”牛肉 用正规肉“掩护”

被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庭受审;从正规肉联厂少量进货,开出检疫证后运送私宰牛肉

2017年05月0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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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左燕燕)去年底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牛肉被当场查获的张某、丁某夫妻,昨天上午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新京报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夫妻俩从正规肉联厂少量进货后,开出食品检验检疫证,再持证运送从河北购入的含有“瘦肉精”的私宰牛肉。

  夫妻深夜进京 卖“瘦肉精”牛肉

  张某、丁某夫妻俩在京冀两地销售牛肉已经有20多年时间。检方指控显示,去年11月18日晚11时许,两人驾驶着一辆厢式货车,在西城区马连道北街,向他人销售车上的牛肉、牛棒骨等食品时,被食药监执法人员查获。

  后经检测,夫妻销售的牛肉中,部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也就是广为人知的“瘦肉精”。据了解,“瘦肉精”可以减少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但对人体有害,目前在我国已经禁用。

  只有小学文化的夫妻二人当庭认罪。张某受审时称,当天北京有3个客户订购了这批牛肉牛棒骨等,他和妻子晚上9点多从河北老家出发,约两小时后抵达马连道附近的交易地点,但两人刚开始卸货就被发现。

  执法人员发现,这辆厢式冷藏车上,装有已经屠宰的7头牛。但这些牛肉中,只有一小部分是来自怀柔肉联厂,其余的来路不明。后张某夫妻在接受调查时承认,来路不明的牛肉是他们在一些集市买的黄牛,自己找人屠宰。

  检方认为,张某、丁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两人量刑为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

  复印检疫证 送货随身携带防被查

  张某受审时承认,除了怀柔肉联厂买的牛肉有食品检验检疫证件,其余的牛肉均未经食品检验检疫。

  “卖牛的就是些农民,我也都不认识”,张某表示,购进的牛被私宰后,由妻子丁某负责联系买家,“有人向我订货,我才把牛肉拉过去,每次送百斤左右”。妻子丁某称,他们3、5天就会往北京城里送肉。

  张某的儿子小张有时也会帮忙卸货,但并没有参与购买、销售活动。小张证言称,因为私宰的牛肉没有经过食品检测,父亲会复印怀柔肉联厂买肉时的食品检验检疫证,送货时随身携带以防途中被查。“这在我们老家早就不是秘密了,很多卖肉的都这么干。”

  张某说,老家也曾有人因销售“瘦肉精”牛肉被处罚过,自己也知道这样做不对,但“为了挣钱”也就没有多想。

  “丁某的母亲重病在床,老人全靠丁某夫妻赡养,这件事现在对老人的打击很大”,夫妻俩的辩护律师表示,希望法院考虑从轻处理二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或者缓行,

  “我自己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犯了”,听闻辩护律师说完,丁某痛哭不止。

  案件当庭未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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