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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不值得兴奋

2017年05月0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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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减轻企业物流成本和个人出行负担,还需进一步在那些更高等级收费公路上“做文章”。不妨进一步考虑逐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适当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据报道,随着内蒙古5月1日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取消了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减少收费里程超14.16万公里。目前,全国只有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区)尚未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8省份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确实有利于减轻民众出行负担,降低物流成本。事实上,民众本就已通过纳税方式,为政府建设公路等基础设施提供了资金,至于公路建成之后的养护与维修,民众也通过缴纳燃油税方式提供了资金。

  “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早就不是什么新鲜议题,早在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中就明确,已推进实施近10年。

  更重要的是,虽然“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已接近完成,但站在目前我国收费公路总体格局层面上审视,它又不意味着,收费公路本身也已经减少、负担已减轻。

  据交通运输部数据,2013年、2014年、2015年我国收费公路总里程分别为:15.65万公里、16.26万公里、16.44万公里;同时,这三年,全国收费公路的通行费规模分别为:3652亿元、3916.0亿元、4097.8亿元。这也就是说,近年来,无论是我国收费公路的总里程,还是收费数额,事实上并没有减少。

  这背后的一个明显事实是:尽管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确实在逐步取消,但同时,等级更高、收费标准也更高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的收费里程,并没有减少,如2013年我国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收费里程分别为10.04万公里和2.35万公里,2015年则分别为11.70万公里和2.34万公里。而考虑到目前高速公路等高等级公路里程仍在持续增长,未来我国收费公路的总里程、收费负担,显然还会继续进一步增加。

  这种背景下,要想真正实现“企业物流成本和个人出行负担进一步减轻”,仅满足于“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显然远远不够,还需进一步在那些更高等级收费公路上“做文章”,如不妨进一步考虑逐步取消一级公路收费,适当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目前在我国,除了每年数千亿公路收费,包括车主在内的广大纳税人还承担了大量与公路相关的许多沉重税负,如成品油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仍要面对不断增长的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负担,显然并不合理。

  □张贵峰(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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