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发言人之前强调,希望秦升严格自我约束,真正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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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今日下午开庭的“秦升案”再起波折。在仲裁开庭的前一日,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收到了由秦升本人签字、上海申花俱乐部确认的撤回仲裁申请书。
【突发】
秦升开庭前撤回申诉
中超联赛第2轮,上海申花对阵天津权健,申花球员秦升在第23分钟踩踏对方外援维特塞尔被直接红牌罚下。
3月24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下发处罚通知,秦升被禁止参加中超联赛半年(3月12日—9月11日),并被罚款12万元。申花队内随后也对秦升做了“下放预备队、减薪”等处罚。
3月31日,足协规定的上诉截止日最后一天,秦升认为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过重,以个人名义通过邮政快递递交材料向足协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递交材料后,秦升的律师团队曾通过多种渠道表达秦升对重返赛场的渴望,以及足协仲裁委员会故意拖延时间的担心。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4月19日,仲裁委员会正式接受了秦升的申诉。该委员会由专家组成针对此案的三人合议庭,并定于5月10日下午1时30分在足协813会议室开庭审理。足协当周的例行媒体通气会上,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明专门对此事做了解释说明。
此后,秦升的律师团队为这次仲裁一直在努力准备,并原定于昨日赶到北京。
但就在开庭的前一日,足协仲裁委员会收到了由秦升本人签字、上海申花俱乐部确认的撤回仲裁申请书(电子版)。
秦升撤回仲裁申请意味着今日下午不必开庭。足协表示,将在收到秦升的书面申请后再作打算。
【探因】
总局表态或成撤诉关键
遭受处罚后,秦升代表申花预备队参加了几场比赛,这并未引起关注。直到5月2日,在足协杯申花对丽江飞虎的比赛中,秦升替补出场,再次成为焦点,也引起了国家体育总局的关注。
5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刊发题为《体育总局发言人称:必须纠正球场不良作风》的文章。文章称,国家体育总局发言人针对此事(秦升亮相足协杯比赛)表示,此前总局有过明确态度,必须对球场不良作风说不、对恶意行为严厉处罚,必须对球员加强教育管理。中国足协要更加旗帜鲜明地维护球场秩序,对社会、公众以及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迅速回应。
上述文章写道:“发言人强调:‘希望秦升深刻认识到球场恶意行为的严重危害,认识到作为公众人物的社会职责和应有形象,严格自我约束,真正改过自新。希望申花足球俱乐部切实承担起作为国有企业控股足球俱乐部的社会责任,依规从严抓好球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要出实招,下真功夫,不搞花架子,不因任何利益牵绊而放松,以球员在赛场上的良好作风和表现为社会树道德标杆,为青少年当好榜样,树正风、扬正气,为中国足球大环境持续改善和水平提高作出贡献。’”
昨日,秦升撤诉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表态有一定的关系。“你看看总局前两天的发言就明白了。”知情人士如此解释。
采写/新京报记者 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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