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经济新闻·热点看板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3:经济新闻·热点看板
下一篇

慧球科技匹凸匹实控人鲜言再被罚

此前鲜言已领到34.7亿“史上最大个人罚单”,此次再被罚420万元,涉案多人被市场禁入

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在因操纵“多伦股份(现更为名匹凸匹)”被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个人罚单34.7亿元之后,昨日,因涉信披违法,证监会再对匹凸匹实控人鲜言罚款420万元。

  顾国平等6人被市场禁入

  5月12日,证监会对慧球科技发布“1001项议案”等7宗慧球科技、匹凸匹信息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共计对慧球科技处以240万元罚款,对匹凸匹处以180万元罚款。

  除鲜言外,顾国平等其他14名当事人也受到处罚,顾国平被罚180万元。此外,顾国平等6名当事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4人为终身市场禁入。鲜言此前因操纵“匹凸匹”股价,已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初,有关慧球科技“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钓鱼台属于中国”等在内“1001项议案”引爆市场关注。

  经证监会查明,2017年1月,在鲜言指使下,慧球科技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社会公开。

  证监会称,慧球科技董事会提出并审议“1001项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守法义务及董事会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慧球科技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两公司多次信披违规

  慧球科技还存在多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证监会表示,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顾国平成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及多份临时公告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上述披露与事实不符,均为虚假记载。

  此外,2016年4月26日,顾国平与鲜言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在鲜言实际控制期间,匹凸匹信息披露也多次违反法律规定。

  证监会称,早在2015年下半年,即关注到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变更过程涉嫌诸多违法行为,并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披露内容、披露渠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任何上市公司不得践踏法律红线,无视法律规定,将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事项作为公司公告予以披露。

  ■ 相关新闻

  证监会:雅百特、山东墨龙将受罚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5月12日,证监会官网称,拟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墨龙)等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目前两案已经调查、审理完毕,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上述涉嫌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相关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雅百特虚增利润近2.6亿元

  证监会称,经调查,雅百特于2015年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

  证监会表示,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证监会拟对雅百特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同时拟对雅百特虚假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3到5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5月12日晚间,雅百特发布公告称,公司、陆永、李马松等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决定进行申辩和听证,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墨龙董事长父子涉内幕交易

  证监会表示,山东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通过虚增售价,少结转成本等手法,虚增净利润,将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

  证监会表示,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拟对山东墨龙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同时,证监会查明山东墨龙还涉嫌内幕交易。山东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总经理张云三父子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减持“山东墨龙”,减持金额分别为27750万元和8227.5万元,避损金额分别为2032.41万元和1792.94万元,张恩荣、张云三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73条、76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02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拟对上述二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