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同比上升102.8%;全国检察机关正着力强化对扶贫资金监管
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但一些贪腐“黑手”却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92人,与2015年同比上升102.8%。
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为何发案突出?如何更有效地严惩严防“劫贫济腐”问题……围绕这一系列问题,记者奔赴广东等地,对检察机关查办的一些扶贫腐败案进行了深入采访。
“雁过拔毛”:半数危改资金进干部腰包
“去年突然有几个检察官来找我,我才知道自己的危房改造款被人吞了将近一半。”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鸟坑村村民高乃闸回忆说,2014年,他领到8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而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可以拿到15000元。
检察机关查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该村村支书高朝胜违规收取住房困难户的银行存折后到信用社领取现金,以现金方式不足额发放危房改造扶持资金,截留13户住房困难户80000元,相当于一半危房改造资金落入了他的腰包。2016年,高朝胜被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职务犯罪案件118人,绝大部分是村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而且窝案串案、群贪群腐现象较为突出。这些基层干部被群众讽刺为念歪扶贫“好经”的“歪嘴和尚”。
从涉案金额看,去年广东扶贫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平均每宗12.5万元,最高涉案54万元。
公开“缺位”:“链条式腐败”触目惊心
近年来,多地职能部门采取村账镇管、建立村财监督小组、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力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地。为何在如此之多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下,有的地区依然发生扶贫贪腐案件,甚至出现基层“塌方式腐败”?
村务公开程度不足,是绝大部分出现扶贫腐败问题村落的“通病”。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双璜村原村支书宋富强等5名村干部2014年通过借村民身份证造假材料方式,骗取扶贫专项资金32万元。
五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宙告诉记者,该村村务公开内容常年不换、财务制度十分混乱,重大事项、重大开支根本不公开,甚至出现晚上信息上墙、次日早上撕掉的“走过场”公开,群众无法了解村务特别是扶贫政策真实情况。
更为恶劣的是,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材料申报和审核权,公开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原支书黄旺福利用帮助危房改造户办理补助资金申请的职务便利,采取不给回扣就不帮办理申报材料的方式,向20多户危改户索取了11万多元的钱财。
检察人员调查发现,这些危改户大部分生活困难,有些还是残疾人,这种直接面对群众,坑民害民的行为使得当地群众反应强烈。
■ 焦点
如何让腐败“见光死”?
为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全国检察机关正着力强化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安全落实到位。
去年8月开始,广东省清远市多了一批“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聘任这26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6名基层检察室负责人,就是希望增强扶贫一线的社会监督力量。”清远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于宏斌认为,应扩大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试点地域和选聘范围,邀请媒体记者、驻村律师、挂点镇街干部等加入这一队伍。
在广东,省检察院正协调省扶贫办将“扶贫云”信息管理系统向检察机关开放端口。该院副检察长李粤贵说,这意味着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可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基础数据有效共享,使检察机关实时掌握扶贫开发基本情况。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分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段、方法和易发多发的环节,查找当前扶贫领域资金项目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性漏洞,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标本兼治,构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据新华社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