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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神道道的“辟谷”,不能再打法规“擦边球”

2017年06月0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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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一些辟谷修炼班自身没有任何处方权,却公然收走学员的药物,这是在恶意剥夺病患的受治疗的权利,对造成病情加重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应该追究其“故意伤害罪”或“非法行医罪”。

  近日,新京报记者探访了一些打着养生旗号的“辟谷修行班”。这些“辟谷班”要求学员不吃饭只喝清水,以“服气”汲取宇宙能量,不少学员出现体虚、乏力、胃酸、呕吐等现象,导师称这是病灶反应。

  要明白,辟谷和传统中医药有着本质区别,后者是受国家权威认可的,并且有着法律支持;前者的确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本身就受严重质疑。这种神神道道的“非主流健身”,在现代社会中必须受到严格限制。

  但是,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辟谷、导引之类的气功修炼,却因为处于医学、运动健身的边缘地带,有时候还要穿上宗教的外衣,行政管理上难以正式归口,反而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修炼者各种装神弄鬼,吹得神乎其神,明明不是医疗手段,却号称能够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各种疾病;学员身陷其中,上当丧财,甚至丢了性命。

  根据2000年原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并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按此《规定》以及《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辟谷如果是作为“医疗气功”就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否则,就不能够宣称有“治疗效果”。

  更为关键的是,一些辟谷修炼班自身没有任何处方权,却公然收走学员的降血压、糖尿病药物,这是在恶意剥夺病患的受治疗的权利,对造成病情加重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应该追究其“故意伤害罪”或者“非法行医罪”。

  另一方面,就算辟谷是一种健身疗法,按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和健身气功活动,也必须履行15个工作日之前报批等流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打个广告就可以开班。

  对于辟谷等“非主流健身”手段,必须受到严格限制,防止它出笼伤人,不能让其侵蚀到正常的医疗领域:公然停止病患用药的、宣传所谓“治疗效果”的,就应该按“非法行医”严惩;非法办培训的,应该由体育、工商部门联合执法。要让神神道道的“辟谷治疗”站在阳光下,被卫生、体育、工商部门的协作治理,不能再打“擦边球”了。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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