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近期在安徽曝出的系列教育贪腐案,揭露了教育行政审批这一“隐蔽的腐败高发区”。据统计,去年以来落马的安徽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杨德林、发展规划处原处长袁文、基础教育处原处长缪富国3名官员,向他们行贿的各类学校共有近百所,行贿次数达数百次。
行贿的学校中,有想专升本的,有想评“示范”的,还有想多招生的,其中不乏“名校”“名师”。众多平素受人尊重的学校领导与“名师”成了行贿者,教育官员成了受贿者,这对见过太多腐败案件的公众来说,仍然很有“违和感”。
对于学校来说,能多招一个学生就多一份收入,招生计划就是学校的“生命线”。但全省有一个总的招生计划,学校之间就存在竞争,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又握有审批大权。这导致很多学校争着到省厅拉关系。而专升本、中学获批“示范”,这些不仅能让学校获得荣誉,同时也能带来生源与收入。
在落马后,有官员声泪俱下,称自己成了“别有用心的人的猎物”。而在这些校领导看来,也有着诸多苦衷,正是教育资源的配置管理权力过于集中、教育行政权力没能得到很好约束,才让学校领导成了行贿人。
教育行政审批本是为了引导学校规范发展,结果在很多地方都变成了滋生教育腐败、遏制教育公平、影响教育有序发展的“罪恶之源”。在这一系列贪腐案件面前,我们要问一句,教育领域真的需要那么多行政审批吗?这也说明,在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多么有必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改革。
□戴先任(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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