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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罚200元记3分

路口内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也将重点治理,长安街等道路46个路口列为第一批重点整治路口

2017年06月1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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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未避让直行车辆、行人,影响或妨碍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其他整治路口

  东城支队(7处):张自忠路口、崇文门路口、宽街路口、台基厂路口、东四十条路口、东四路口、磁器口路口。

  西城支队(7处):南礼士路南口、燕京饭店路口、官园路口、平安里路口、厂桥路口、和平门路口、长椿街路口。

  朝阳支队(7处):日坛路口、祁家园路口、大望桥路口、长虹桥路口、新东路口、工体西路北口、双井桥路口。

  海淀支队(6处):京东路口、京西路口、万寿路路口、西翠路路口、玉泉路口、永定路口。

  丰台支队(5处):建银路口、洋桥路口、太平桥路口、北大街路口、八里河路口。

  石景山支队(3处):鲁谷东街北口、京原路口、古城路口。

  其他处罚标准

  ●机动车不得在设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的路口掉头,违反规定的,罚款200元。

  ●机动车遇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机动车进入灯控路口的导向车道后,应当按照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

  ●机动车路口通行时,进入导向车道后骑压导向车道线变更车道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机动车应当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处200元罚款记2分。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即日起,开车的驾驶员要注意了,以后开到有人行横道的路口不能一脚油门冲线了,要是没礼让行人,交警会毫不留情地开一张200元罚款单并记3分。

  6月15日上午,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致乱致堵致祸的路口交通乱象,交管部门将强力推进路口交通秩序整治,重点针对斑马线、停止线“两线”,充分运用各种形式的严管手段,重点治理路口内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和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等显性违法行为。

  据悉,在全面加强全市路口综合治理基础上,交管部门将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平安大街等主要道路的46个路口作为第一批重点治理路口。其中,重点是看住斑马线、停止线“两线”。

  据了解,交管部门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在路口停车越线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进行纠正处罚。按照法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认定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

  驾驶非机动车遇红灯时,应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或停车的,认定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处20元罚款处罚。

  据介绍,仅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因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通过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以及闯红灯等事故就达285起,伤237人,死亡103人,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的事故也达37起,伤21人,死亡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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