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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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7年06月2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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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溅交警一身水可笑无知

  据媒体报道,天下着大雨,沈阳男子开车,路过正驾驶摩托警车的交警,竟然故意加速,将路面上的积水溅了交警一身。事后,男子自己把这段视频发到了网上进行炫耀。视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李某的嚣张态度和荒唐行为引发了网友们的众怒。近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拘。

  交警平时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工作本就烦累,得不到体谅,还招惹这样的“挑衅”,确实让人气愤。很多人不明白,交警的工作只是职务行为,就算他们对个别交通违法违规的进行了处罚,那也不是他们个人行为,所以这种报复,既幼稚可笑又无知狭隘。

  或许更让李某没想到的是,他自己还以为自己“没有违法”,然而,正是自己拍摄的这段8秒钟的视频,其内容包含他涉嫌妨害公务的行为,成了他违法犯罪的铁证。

  这应该成为一个公共教训,妨碍交警执法的行为,就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 □朱忠保(教师)

  校园禁烟 老师和学生应一视同仁

  据媒体报道,在校被发现抽烟,教职工与学生一视同仁,都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教职工将被停薪停职,学生将被处分或开除。这些举措出自厦门工学院近日发布的《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可谓高校发布的最严厉“控烟”措施。

  当下,许多学校在创建“无烟校园”,但许多学校的“无烟校园”却多是针对学生,而对老师虽然也有相应的要求,但在处罚方面却是“同吸不同罚”,学生会受到批评,严重的甚至被开除,但老师最多是被批评几句,而为了照顾到老师中的“烟民”,还会特意开设“吸烟室”。

  “最严禁烟令”让人期待,它的威力不在于规定有多严,而在于看如何对老师进行惩罚,如果真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不愁管不好学生吸烟。 □王军荣(市民)

  “不孝户”,怎能仅以住房条件评定?

  据媒体报道,《遵义市湄潭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不孝户”评选工作的通告》近日引发网友热议。其中罗列了5种“不孝户”的行为,均与住房条件有关,要求全镇人民共同监督举报。有人认为仅以住房条件好坏评定儿孙是否孝顺,标准过于单一。

  老人自己故地难舍,不愿意搬离破旧的老屋,难道子女就不孝顺?老人虽然与子女同吃同住,居住条件很好,但天天遭打骂被虐待,这样的子女算孝顺吗?显然,把住房条件作为评选的唯一标准,过于简单、片面。其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当地在法律之外再添一“住房条件”,有画蛇添足之嫌疑,更有可能激化家庭矛盾。而且所谓“不孝户”这样的评定本身,无异于给家庭刻上耻辱标签。这样的评定,其动机和意义都令人生疑。  □丁家发(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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