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换人、“三小”治理等成创建亮点,“十三五”食安规划继续在100个城市开展创建行动
在此次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上,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共15个市(区)被授牌,成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这是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有益尝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点在“示范”两个字,自愿申请创建的城市通过扎实的创建工作,在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治理机制、治理手段、治理成效等方面能在全国范围起到带头作用。
15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陕西
西安 严惩重处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不断完善警务运行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宝鸡 科普宣传
在各县区建设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宣传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常识、投诉举报程序等。
杨凌示范区 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标准化生产、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标识溯源、品牌创建“五位一体”的安全农产品监管新模式。
韩城 “三小”治理
在城区内规划了13个集中便民市场,有效改善城区的脏乱差现象,对农产品和流动餐饮摊贩进行集约化管理。
河北
石家庄 奶业管理、餐饮管理
11家乳品企业均建立电子记录信息系统,基本实现电子快速追溯。22个县(市)区、9000余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提前8个月100%完成“明厨亮灶”改造任务,实现“透明监管”以“亮”促“变”。
张家口 奶业管理
乳制品产业链从上游到下游,24道关口全程监管、全程追溯,确保了每一滴奶都能达到安全标准。
唐山 餐饮管理
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现监管从“治病”到“防病”的转变。
湖北
武汉 “三小”治理、科普宣传
制定“三小”规范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实现生产布局、规范管理、原料购进、添加剂使用、信息公示“五个统一”。通过“康康姐”卡通形象代言人建立监管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立体化宣传模式。
襄阳 餐厨废弃物(油)处理、食安险
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日处理餐厨废弃物达到120吨,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建立食品安全追偿机制,实施责任保险制度。
宜昌 网格化管理
在全市划分食品监管网格324个,对接11100个(村)社区网格及网格员,监管触角延伸至食品药品每一个经营主体。
山东
济南 机器换人
探索在大型食品企业中推行四项深层监管模式,有效解决了大型食品企业的监管难题。
青岛 市场管理
对115家批发和农贸市场主办者收取保证金,解决市场主办者只收钱不管食品安全的问题。
威海 三安联动
首创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
烟台 “三小”治理
建设芝麻糖、海参、豆腐等品种的六个专业村,对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进行全面改造升级。
潍坊 科普宣传
构建以网络、电视、咨询电话、广播喇叭为载体的“空中四条线”,把食品安全常识送进千家万户。
首批示范城市将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据了解,来自4个省的这15个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经综合评议、反复研究、慎重选择出来的。
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这4个省改革推进快、力度大,到2014年已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机构人员基本到位,建立了纵贯省、市、县、乡,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创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而且,这几个省和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都比较好,特别是以往都开展过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等类似的创建活动,有一定的组织经验。
15个城市从地域上看,东、中、西部都有分布;城市规模上,既有省会城市、特大城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也有普通地级市、县级市和示范区,可以说涵盖了我国所有的城市类型,试点的代表性比较强,有利于创建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机器换人、“三小”治理是创建特色
新京报记者从15个城市的创建特点发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探索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创新、监管手段创新,在农兽药治理、“放心肉菜”、“放心餐饮”等方面形成了一批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机器换人”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三小”治理等成为不少城市的共同特色。比如山东济南市遵循“机器换人”的理念,充分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打通监管链条,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食药监部门大力推行“机器换人”,总投资1616万元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项目正在加快实施。
河北石家庄市则进一步在“三小”监管上寻求突破,完善“三小”管理配套政策法规,依法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还创新监管措施,加强综合治理,促进“三小”提档升级,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水平。
创建地区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自2014年,共开展了三批试点,目前已累计达到31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创建带来的社会舆情反映良好,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整体联动,创建地区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公众食品安全知晓率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较创建前平均增长了约10%,示范城市品牌效应初显。
当然,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很大差距,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执法装备设备落后,与监管工作需要不适应。因此创建活动主要是搭建平台,集中资源,加快食品安全治理进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公众吃得放心、安心,并不是实现城市食品安全零风险或绝对安全。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监管必须“零容忍”。根据《“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部署,下一步还将在约100个城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同时鼓励各地分层次、分步骤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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