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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车企“两家”限制打破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

2017年07月0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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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洁)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将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

  汽车制造业仍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中。《目录》明确指出,在汽车制造业领域,鼓励外商投资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以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而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目录》针对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明确规定: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录》同时指出“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这意味着,在中国拥有两家合资企业的车企,可以再合资建立纯电动汽车或通过兼并的方式建立第三家合资企业。在此之前,根据汽车产业政策要求,一家外资品牌最多只能在国内建立两家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事实上,大众汽车在中国市场的第三家合资公司已经落地。近年6月1日,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集团于德国柏林正式签署合资企业协议。根据该协议,合作双方将共同成立一家股比各占50%的合资企业,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移动出行服务。这意味着,在国内已经拥有一汽大众和上汽大众两家合资企业的大众汽车,通过与江淮汽车合资建立新能源汽车项目,在中国市场拥有了第三家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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