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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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退“差生”式的教育暴力居然还有?

2017年07月09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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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乐陵市有国际学校对近60名成绩不太好的初二学生统一做出劝退决定。很多家长表示,孩子被劝退后,别说上高中,就连职业中专都没法上了。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劝退学生属于严重违规,教育局会出面责令改正。

  尽管媒体年年曝光,但劝退“差生”这种事屡见不鲜。与此前有些学校不让“差生”参加中考不同,此次涉事学校对初二年级学生就开始劝退。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劝退或开除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让学生读完初中是法律的刚性要求,哪能想劝退就劝退?就算涉事学校是私立学校,有自主办学权,也没有法外乱作为的权力。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给“次优生”更多关爱,而非歧视与放弃,也是教育的本分。

  说到底,此事恶劣,整改之外,对校方责任人员,该追责的也该追责。

  □汉应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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