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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地铁色狼,勇敢说“不”是最正当选择

2017年07月17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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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论坛

  

  法律的惩处,舆论的压力,应该落在那些蓄意伤害、侮辱、不尊重他人的人身上,而不是受害人身上。

  目前全国大部地区进入“烧烤”模式,女性早已换上清凉的夏装,而地铁则一如既往拥挤,成了色狼出没的最佳地点。据新京报报道,近期北京警方开展地铁打“狼”行动,已抓获20余名涉嫌猥亵的嫌疑人。

  生活在隐秘处的“顶族”群体“顶着”被曝光的风险对女性身体进行性骚扰,其中恐怕与大部分受害者选择沉默和忍让密切相关。

  遭遇性骚扰,沉默或顺从对受害者有用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首先受害者受到的伤害是显然的,即便身体无恙,可心理创伤恐怕短时间内难以修复。另外,不声张、不抵抗只会让色狼更加嚣张。某种程度上说,受害女性的沉默带来的是更多女性受到侵犯,如同“沉默的螺旋”,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这种沉默,在更大范围内则承认甚至纵容了社会舆论对女性的苛责。“不要穿着暴露”“不要在夜晚独自外出”,常常被看做对女性防范性侵的建议。而受害者们被指责要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性侵负责,因其过分的举止和暴露的着装。这种“舆论暴力”在如今的网络时代太常见,以至于对受侵犯说“不”变得越来越难,无形中迫使受害者用沉默来维护自己的“形象”,让他们羞于曝光,更不希望诉诸法律、当庭指证。

  没有人想被性骚扰。受害者需要明白,遭到侵犯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行为举止和着装打扮让你成为受害者,而是施暴者恶意对你的身体实施了不尊重的侮辱行为。穿什么、怎么穿是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必为此自怨自责。但当我们不幸经历这样的遭遇时,学会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才是最应做出的理性选择。

  当然,除了某些人对女性的刻薄嘲讽之外,违法成本过低与受害者取证难也是地铁色狼屡禁不绝的原因。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在其他一些国家,性骚扰则被视作一种严重侵犯女性权利的行为,会受到严厉惩罚。以美国为例,公众场合违背他人意愿进行擦蹭、抚摸等性骚扰行为,可构成三级性侵罪,最高将面临十年刑期,以及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受到谴责的永远应该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人。法律的惩处,舆论的压力,应该落在那些蓄意伤害、侮辱、不尊重他人的人身上。只有这样,女孩们在遇到类似经历时才不会让恐惧占据心灵。遇事不要慌乱,沉着冷静、大声喝止、寻求帮助,及时用手机拍照、录像取证留存,必要时报警,不要让“保护好自己”成为一句空话。

  □贾雨(媒体人)

  详细报道见A06-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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