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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环内拟禁放鞭炮,合乎民众期望

2017年07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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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在“环境教育”之下,越来越多民众的公共理性在回归,将驱霾和公共安全置于更高的位置。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拟修订,五环路内拟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改为禁止燃放。此外,五环路以外地区,“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从此前的规定着重强调“限”,到本次修法拟以“禁”为主,这个“弯”转得并不轻松。这其中,有政府立法理念本身的变化,也反映出民意与公共治理的博弈、民意与民意的博弈。而从历史性角度看,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改善空气质量、调整现行烟花爆竹禁限区域等,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尽管社会上仍不乏“留住年味儿”的声音,但与清洁的空气、城市的公共安全相比,“年味儿”并非没有替代品,而重霾围城的糟糕环境却是这个城市2000多万人共同的痛点。

  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公共生活的负外部性并非虚言。从近年来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初五)平均值看,春节期间,PM2.5平均浓度在74微克/立方米-118微克/立方米之间,重污染天数在2天—4天之间。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正月十五3天的PM2.5平均浓度(163微克/立方米),明显高于全年平均浓度。

  从不同区域的数值看,差异也很明显。2017年除夕夜间,通州、房山良乡凌晨1点PM2.5浓度均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以上,同期远离燃放区域的密云水库PM2.5浓度始终保持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

  因燃放而带来的公共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觑。据披露,2005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12年间,北京全市因燃放烟花引发火警2137起,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2009年正月十五,因违法燃放A类烟花爆竹,某园区内在建配楼工地还发生火灾,造成恶劣影响。

  近年来,民间围绕限放与禁放的争议不小。客观而言,公共生活中有不同声音很正常,每种意见都应该受到尊重。也惟有经过公开、充分的质疑、辩难,才有可能找到“最大公约数”。在燃放的权利与禁放的“福祉”之间,本来就存在一个说服与反说服的空间,如何选择,本来就有个反复权衡的过程。

  但社会争论的点,主要是纠结在限放区域该否收缩上,很少有谈“放开限放政策”的,可见民意的天平越来越倾向禁放。2014年,新京报一项调查显示,48.1%的人明确表示,若春节期间空气污染严重将不会放烟花。到了2017年,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一项调查则显示,82.9%的被访市民表示今年春节期间在北京不打算燃放烟花爆竹,比去年同期上升6.4个百分点。

  公众的选择既是环境教育的结果,也是公共理性回归的必然——什么样才是最好的公共生活?很简单,它指向了公共福祉,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与捍卫。当每个人都是公共决策的推动者与受益者时,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好,天空才能更澄澈。

  而从本次修法选择的时间节点及对民意的尊重看,也可圈可点。年节尚远,早一点决策也可保证有充足时间传递到烟花爆竹的产、运、销环节,使之有调整的时间;非“全区域禁放”的制度安排,则体现了人性化色彩,给了鞭炮鸣放之争中的“少数派”以诉求满足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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