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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月底联网运行

98%地市已接入国家平台,开通4422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2017年07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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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截至昨天,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实现98%地市接入国家平台。9月底我们将全面启动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确保跨省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直结。”7月28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该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时说。

  目前,全国开通4422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上传了78.21万备案人员信息。“总的看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享受到带来的便利。”

  对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会不会导致大量就医群众向医疗资源集中的省会城市、中心城市拥挤,造成集中就医,卢爱红明确表示,客观地讲,全国联网结算将会更好保障需要外出就医群众的就医需求,这是毫无疑问的。群众肯定能得到实惠。

  不过,卢爱红也表示,如果管理不到位,可能对分级诊疗制度带来影响,增加参保地医保基金的支付风险。“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中确定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的基本规范,确定了‘有序就医’及‘与分级诊疗推进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并要求各地按分级诊疗的要求尽快制定出台转诊转院规范。通过参保地加强备案管理和服务,有效引导参保群众理性就医,更好保障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

  看点1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至450元

  在社会保障方面,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686元增至2016年的2362元,年均增长8.8%,今年按平均5.5%的水平继续上调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至70元,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20元左右。

  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今年继续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超过10亿人,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此外,2016年,全国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1051元,比2012年增加344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62.4万元,提高18.8万元;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达到人均15385元,增加4098元。

  五项社保基金的运行情况显示,2016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5.36万亿元,比2012年增加2.28万亿元;基金总支出合计4.69万亿元,增加2.36万亿元。“2016年末五项基金累计结余6.63万亿元,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

  看点2

  职工工资5年来年均增约10%

  2016年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较2012年有大幅提高,年均增长在10%左右,工资差距逐步缩小。

  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达67569元,比2012年增长20800元,年均增长9.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42833元,增加14081元,年均增长10.5%。

  “我们初步实现了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高。行业、地区、群体工资差距逐步缩小。”卢爱红说。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1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幅10.8%。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21元。

  看点3

  4100亿养老金签委托投资合同

  目前,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安徽等8个省区市已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100亿元。其中,1721.5亿元已到账并开始投资,剩余其他资金将按照合同约定分年分批到位。

  “还有一些省份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卢爱红介绍,人社部下一步将抓好合同签约工作,对各省区市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委托投资的重点地区,督促加快工作进度。

  此外,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外,人社部将研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工作,这也就意味着除职工基本养老金将进行投资运营外,城乡居民的养老基金也将进行投资运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卢爱红表示,人社部下一步将研究开发投资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投资绩效管理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同时,人社部还将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信息报告披露办法,明确披露方式、披露渠道、披露频率,促进信息公开透明。

  看点4

  将重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

  “这两天有的地区确实非常热,在这么炎热的天气下还有部分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或面临高温作业这样的环境,确实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或补贴措施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卢爱红在会上说。

  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夏季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以上,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同时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目前28个公开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津贴多按月为单位发放。如北京规定,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按月计发津贴的省份中,山西省标准最高,为240元/月。江西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部分省份则按天计发高温津贴。如天津的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经测算,今年的高温津贴日标准为27.3元。

  “这几年,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并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发放方式、发放的时间长短、发放的水平等等都做出具体规定。一些地区还根据经济发展和地区的物价水平等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卢爱红表示,人社部将指导用人单位完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在一些重点行业,推动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和其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同时,人社部将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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