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落实实名查验制度,车辆需购三者险和交强险,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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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免押金租车模式,鼓励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
《指导意见》根据公众意见进行调整
据了解,6月1日至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就《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梳理出的194条意见建议,交通运输部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将适用范围限定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充实了反恐防范相关要求,增加了“维护公共安全”“按要求采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等内容;增加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等表述。
《指导意见》共5部分13项内容。从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措施涉及规范车辆管理、实名制检查、强制保险、网点布置、个人信息保护等和企业个人承担用车密切相关的领域。
制约共享汽车发展问题均有提及
新京报记者发现,为保障租赁车辆安全性能和用户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提出了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实名制查验制度等要求。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应提供租赁服务。租赁车辆方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租用的车辆要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指导意见》提出,分时租赁经营者应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经营者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提出鼓励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探索城市路内停车优惠等支持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
各地运输管理部门将出实施方案
为营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快推进制度标准建设、推动解决租赁车辆道路交通违法处置和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的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企业,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但与汽车租赁业发达国家相比,在车辆数量、市场集中度、网络化运营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全国92.7%的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神州、一嗨等排名前5位的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20%左右(美国排名前5位的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4%),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看点1
会否出现“共享汽车”过度投放?
交通运输部、住建部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共享汽车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有关共享汽车投放量的表述是:“研究与公众出行需求等多方面适应的投放机制。”这个投放机制应该由谁来确立呢?
《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共享汽车新业态的发展、鼓励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并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
交通专家徐康明指出,这一条内容核心是确定共享汽车的投放量,如此表述的意思是给予共享汽车充分的发展支持,但也不宜过度发展。
由于已经将共享汽车纳入了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考虑,其投放量以及投放方式就要考虑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两部门的文件只是给出一个总的发展思路,具体的投放方式以及各城市的投放数量,则由各城市的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共同完成评测和指定。
记者了解到,作为北京官方认可的共享汽车项目,首汽集团旗下分时租赁平台“Gofun”出行一直以来秉承有节制地扩张,目前车辆数已突破1.2万,覆盖21个城市。
看点2
“共享汽车”停车难能否解决?
“共享汽车”在运行环节中的最大待解难题是“停车难”,如果将车停在社会停车位,则需要由租用者埋单。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到了为“共享汽车”停车提供便利,此举是否会根本性解决“共享汽车”停车难的问题呢?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分析称,首先,要有一个认识方面的改观,分时租赁行业可以使路内停车位这种有限责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实现资源价值的最大发挥。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从大政策上给予了有益的引导,多种综合手段实施,可以解决停车难问题。
他介绍,“共享汽车”企业可以与拥有停车资源的机构合作,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据了解,在北京,首汽的共享汽车项目就与有关部门合作,在立交桥下的空间开辟停车资源。此外,比如CAR2GO在重庆就进行了一些自由流动车位的试点。他们和政府停车管理机构合作,采用企业购买车位的方式,以整年打包价格购买,只要在政府划定区域的停车位内都可以停放。
■ 体验
共享汽车存“停车难、取还不便”问题
“共享汽车”从去年10月开始在北京“高调”出现,对于限行、限购的大型城市,“共享汽车”的出现成为短途出行代步的好选择。对于目前的共享汽车,绝大多数还是以纯电动车为主,费用以里程和用车时长计价,停车以及取还车上的不便利“挡住”了共享汽车发展。
以某共享汽车为例,一般需要200元至1000元的注册费或押金,这点类似于共享单车,这也是这类共享汽车的最核心的一块盈利点,租赁计价方式一般为“基准价+里程价”。
以某品牌的共享汽车为例,该车时租基准价为每小时19元,里程价为每公里0.66元。比如从亦庄到望京,按租1个小时、跑30公里计算,租车费用为39元左右,再加上平台的打折,价格是普通出租车一半还不到。
价格上的优势以及方便性,是“共享汽车”最大的优势。但停车难以及还车难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共享汽车发展。
市民刘女士曾经在某租车App上选择就近租车点,在用车高峰期,附近租车点均无车可用,她不得不乘坐几站地铁到有车的租车点取车。
此外,市场上还有品牌主打“随地还车”,即只要是正规停车位即可还车,下一位用户可以“接力”继续使用该车。但用户需要承担上一位用车人产生的停车费。
数据显示,较大的平台单车日均订单数量也只有一两单,而要达到四五单才能盈利。而且很多用户都选择日租或夜租,很难实现真正的“分时”,这也造成了取还车点车辆不平均的情况,业内专家称之为“潮汐用车现象”。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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