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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二进宫”谁在“开绿灯”

2017年08月1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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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出狱11年后,殷光立再度被逮捕。16年前,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殷光立因受贿罪获刑十年。服刑5年后获假释,假释期间进入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系统,先后担任龙亢农场副场长、安徽农服副总经理等职务。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殷光立今年7月被安徽检察机关批捕。

  一个身负前科的贪官,居然能被重用,监管方面似乎也没怎么设防,结果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二进宫”。此事最大的看点恐怕不是贪官掌权后再贪,而是贪官出狱后摇身一变成为国企领导。究竟是哪些人因何因素将一个“前贪官”又推上了公权力位置,并为其继续贪腐创造条件?

  10年徒刑5年结束,腐败分子有没有改造好?这首先就存疑。被法院判处刑罚的人员按规定应是开除了公职,可殷光立假释后即被安排到国企,并担任领导,这更是个传奇。这种人事安排显然是严重违规的。此时,殷光立的身份是获假释的服刑人员,并不同于刑满释放人员。而即便刑满释放人员,甚至正常职工、干部,也要经过长时间的考察,才能逐级走上领导岗位;一个假释贪官却能“平步青云”,这不得不令人怀疑:不会是当地有关方面按照殷光立原来的职务、级别在安排工作吧?某些领导难道根本就没把他当成罪犯?

  贪官“二进宫”,这出闹剧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假释、违规人事安排等问题,有关方面该给个说法。闹剧的主角自当处罚,而让主角上台的“导演”也必然难辞其咎。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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