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滑坡事故初步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出现裂隙、有塌滑征兆,仍冒险开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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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昨日,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安委办日前通报山西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简称吕鑫煤业)边坡滑坡事故称,事故后该矿蓄意瞒报。此外,已责成山西煤矿安监局依法暂扣涉事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称,8月11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边坡滑坡事故,事故后该矿蓄意瞒报。目前已初步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山西省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核实事故人数。
通报中称,该矿属国有控股证照齐全的露天开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00万吨/年。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是吕鑫煤业在边坡出现裂隙、有塌滑征兆的情况下,未撤出人员和设备,继续冒险开采作业,导致边坡滑坡。
二是吕鑫煤业生产活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每个采区(作业点)由包工头组织生产。
三是晋能集团兼并重组吕鑫煤业后,仅仅按煤炭产量收取了一定管理费用,没有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
四是事故发生后,吕鑫煤业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瞒报事故。
五是和顺县政府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举报信息后,在未认真核查取证的情况下,作出没有人员伤亡的结论。
目前,国务院安委办已责成山西煤矿安监局会同山西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迅速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要彻查事故暴露出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查清瞒报事故经过和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鉴于事故反映出吕鑫煤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瞒报事故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责成山西煤矿安监局依法暂扣吕鑫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按程序将吕鑫煤业及主要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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