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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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义

2017年08月2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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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沸腾公号留言

  莫镇宇:#海底捞事件#公关形象的好坏不应该成为评估一个企业好坏的根本标准。某些人为出事企业鼓掌呐喊的情形,着实说明,食品安全的社会标准在当前环境下,已经快要击穿底线了。食品安全无小事,无论企业是犯了大错还是小错,对于深受其害的个体来说,有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创伤;对社会整体,则是积少成多的毒瘤。

  Patrick:#海底捞事件#企业出现问题高层出来揽责道歉,这是危机公关的基本逻辑,也算是国际惯例了。但公关之所以为“公关”,就是向公众表现出的一种姿态,而我们不仅需要姿态,更需要实实在在的处理和整改。

  Bob.K:#海底捞事件#质量事故处理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新京报评论公号留言

  52赫兹:#机动车给“暴走团”让路#如此法规恰恰让“暴走团”享受到了那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虚荣感以及法不责众的满足感。制定该规定者其实是给其他地区开了一个糟糕的先例。

  卫涛:#机动车给“暴走团”让路#人车分流各行其道,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就要机动车限行,难道打着锻炼的旗号就可堂而皇之地违法?人性化管理应是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对待,偏袒“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就是公然扭曲法律,相关执法部门绝不能拉“偏架”,否则会制造不公。

  小艺:#机动车给“暴走团”让路#面对问题只能一退再退,反映的是治理能力的不足,牺牲的是法律的尊严。一边是“暴走团”的安全,一边是法律底线,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选择,然而“和稀泥”式的妥协,却是某种程度上的“两败俱伤”,既损害了法律精神,也没有彻底解决“暴走团”的问题,还易滋生其他矛盾的反弹。单纯地为“暴走团”让路,让路的不仅只有汽车,还有法律,这样的办法又怎能长久。

  水墨青花:#外卖垃圾围城#尽快强制要求包装材料可降解或者循环利用,否则,我们最终会被自己制造的垃圾淹没掉。

  栏目主持: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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