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8月30日,长沙悦方商场着火,可“为了不引起商场内人员的集体恐慌”,商场方称这是一场“演习”。几小时后,面对各种质疑,商场方终于回应,承认发生火情,并向公众道歉。
据媒体报道,起火部位为该商场1楼至2楼电缆井,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商场方面,在发现火情后,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了紧急处理,并紧急疏散220多家商户员工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商场发生火灾,连商户都被蒙在鼓里,更别说是消费者了,而商场方面却“镇定自若”,睁眼说瞎话,就连看到视频的网友也来纷纷“辟谣”,称这只是一场演习。即便初衷是避免恐慌,商家的“谎言”也并不善意。
商场发生火情,公众尤其当时在场的消费者有知情权。出现危险隐患时,商场方就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实情,并协助消费者迅速疏散。而不应为了降低负面影响,编织谎言。更何况,故意隐瞒火情,不仅会耽误救火时间,更有可能危及商户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同时,如果每一次发生火灾,都以“演习”掩盖,就会给人以“狼来了”的印象;当真正的火灾来临时,就有可能有人还会当做“演习”看待,如此带来的危害就更大。
归根到底,该商场把火灾说“演习”是假聪明。一方面,是不诚信的行为,只会自毁形象;另一方面,更会让商户和消费者对商场安全措施产生怀疑,究竟还有多少“善意的谎言”存在;再者,安全经营事关商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如此谎言岂不是在拿人命和财产安全开玩笑?
□杨玉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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