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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贫困民众“自我造血”能力

2017年09月0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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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财政补助的意义在于通过财政的“输血”,激发贫困群众主动发展的愿望,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培养“自我造血”能力。仅仅是给补助,不能真正实现脱贫。

  据新京报报道,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多名委员呼吁,扶贫攻坚要提防“政策性返贫”。有委员表示,没有产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就是无源之水,如果光靠国家的财政补助来实现脱贫,是不可持续的,随时都有返贫的可能。这种返贫,就是“政策性返贫”。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光国表示,他在一个省调研扶贫工作时,走访三个村的8个贫困户,这8个贫困户2016年都实现了脱贫,收入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2016年的脱贫标准。可分析其收入构成发现,国家的财政补助资金占比占了大头,一般都得到了3万至4万元国家财政资金,“国家的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收入,在这些农户总收入的占比都在60%以上,其中有1户财政资金占收入的79%,有一户占82%。”

  近年来,我国减贫取得了巨大成就。2013年到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到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4.5%,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不过,要想打赢这场扶贫战役,完成减贫目标,我们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长期以来,很多贫困地区的农户,家庭经济多依赖自力救济,很难获得公共财政“溢出效应”的泽惠,这也极大抑制了这些地区和农户的致富活力。近年来,国家财政开始大力“输血”贫困户,以“真金白银”帮助农户脱贫,是对以往财政渗透不足的纠偏,不失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路径。

  但是,有些地区的扶贫,过于依赖财政补贴,忽视“自我造血”,带来不小问题。

  巨量的财政补助投放下去,如果仅仅成为农民的消费资金,而非致力于培育产业或再生产,钱花完了,以后怎么办?

  扶贫是一个长期工程,任何一蹴而就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财政补助的意义正在于通过财政的“输血”,激发贫困群众主动发展的愿望,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培养“自我造血”能力。仅仅是给补助,不能真正实现脱贫。

  对很多地方来说,精准扶贫还是要注重可持续发展。要明确财政补贴的去向,变单纯补助资金为培育产业项目,结合各地的资源禀赋、农民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等产业,让贫困地区民众可以长期获益。

  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太原市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就提出“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要求,“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地方上如能真正贯彻落实,就能大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贫困民众与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要真正把扶贫当做一项系统工程,既注重解决当前问题,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妥善利用财政补助,培育贫困地区群众“自我造血”能力,避免“政策性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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