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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唱”侮辱国歌下月起将追刑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国歌法,10月1日起施行;对侮辱国歌行为制定明确罚则

2017年09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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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王姝)10月1日起,公共场合“歪唱”国歌等侮辱国歌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侮辱国歌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罚则: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在1990年和1991年分别制定了国旗法和国徽法,而国歌立法则一直是空白点。从2002年的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起,历年全国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委员建议制定国歌法。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歌立法作出重要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歌立法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审国歌法草案。两月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再审草案,国歌法于昨日表决通过。

  昨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表示,“一直以来,国歌奏唱使用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但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奏唱国歌不规范、参与者举止不得体等问题。对国歌的奏唱和使用,以往出台过两个文件,但都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公民、组织的约束力不够。”

  她表示,本次国歌法立法,针对实际中的上述突出问题,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国歌奏唱的场合、不得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国歌时的礼仪等等,“国歌法的制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国家标志制度,意义重大。”

  ■ 追问

  国歌法是否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

  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国歌法是否列入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附件三”,武增表示,“这次法律委员会向常委会提交的审议结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出,本法通过以后要适时地列入港澳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三。国歌和国旗、国徽都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同时,宪法还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就是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也就是说,维护祖国的荣誉是我们国家公民的宪法义务。所以国歌法第3条就明确规定,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所以说,尊重国歌、了解国歌、会唱国歌是对每一个公民基本的要求。维护国歌的尊严,也是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尊严。”

  “那种把维护国歌尊严与所谓公民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她说,“国家要对公民合法的权益予以保障,同时公民不得滥用自由和权益,对辱没国家的尊严、损害民族感情、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她强调,由于国歌法是对国家象征、标志进行规范的立法,根据香港、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属于应当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将按照法定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由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者立法实施,港澳回归以后制定了实施国旗法和国徽法的法律,是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予以实施的,所以常委会这次通过国歌法以后,也将在今后适时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两个特别行政区应当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切实予以贯彻实施。

  侮辱国歌为何限定“公共场合”?

  本次国歌法立法,一审稿的法律责任条款,主要针对一种情形: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此,分组审议时,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对于侮辱国歌的行为应该加重处罚,乃至于追究刑责。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增加了侮辱国歌入刑的相关条款,“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二审分组审议时,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员提出,规定公共场合侮辱国歌入刑,那么私人场合侮辱国歌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建议删除“在公共场合”这一表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乃坤就提出,“规定在公共场合的恶意行为要受到惩罚,是不是意味着在其他的场合,比如朋友聚会举行家庭仪式,就可以不受处罚?任何人在任何场合下对国歌都不允许有这些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也表示,“不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人场合,还是网络空间社交平台等,都不能有这样(侮辱国歌)的行为,这是很严肃的事情。”

  尽管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赞同,不过,昨日表决通过的国歌法,并未删除“在公共场合”这5个字,对于侮辱国歌的追责,仍限定“在公共场合”。

  为何保留“在公共场合”这一限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解释了原因: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的“在公共场合”,指当众、公开的情境。不论是在现实的公共场所还是在互联网,都是通过公开传播的方式,当众公然侮辱国歌的行为,都构成了对国家尊严、公共秩序的损害,均应按照本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旗法、国徽法和刑法对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都要求是在“公共场合”或者“公众场合”实施的行为,考虑到本法应与上述法律规定相衔接,建议保留“在公共场合”的规定。

  下载国歌当手机铃声是否违法?

  对于哪些场合禁止奏唱国歌,国歌法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本次国歌法立法过程中,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提出,法案应该增加关于通过互联网损害国歌形象应该如何处理方面的内容。还有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疑问,手机上下载国歌作为手机铃声,合法吗?

  昨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新京报记者也提出上述问题:下载国歌当手机铃声,或者用于叫醒服务,违不违法?

  “这种情况我是没有遇到过”,武增回应说,“我举一个例子,我和部队的人有过接触,有些人选择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作为手机铃声,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国歌法规定,不能在不适宜的场合演奏、使用、播放国歌,要保证国歌的尊严,维护国歌的尊严。维护国歌尊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奏唱国歌有哪些规范

  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宪法宣誓仪式。

  升国旗仪式。

  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国家公祭仪式。

  重大外交活动。

  重大体育赛事。

  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摘自国歌法第四条)

  不得奏唱国歌的场合

  国歌

  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

  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摘自国歌法第八条)

  奏唱国歌的礼仪

  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摘自国歌法第七条)

  播放国歌的规定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重要的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规定的时点播放国歌。(摘自国歌法第十三条)

  侮辱国歌会有什么后果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摘自国歌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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