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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ICO动枪,监管要对准靶心

2017年09月0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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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观察

  

  一如昨日的P2P被整顿,今日的ICO又冒出了头;在金融科技扑面而来的今天,面对花样百出的新金融业态,依旧考验着监管层。

  继8月30日ICO项目平台ICOINFO宣布暂停一切ICO业务之后,9月2日,国内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之一的比特币中国也表示,即日起暂停ICO币充值与交易业务。ICO突然进入金融视野,且以近乎疯狂之势发展,这已引起监管层重视:9月2日,《财新》报道称,监管系统已对ICO做出了判断,相关规范文件将于近期发放。

  对于上述情况,虽然8月28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曾发布《ICO风险提示函》,但央行等有关方面尚未做出回应。

  事实上,如今的ICO其实并非真正的ICO。真正的ICO是为了项目融资,而且项目与数字货币紧密结合,比如发展研发区块链技术等。无论是以融通比特币为主的ICO市场,还是以融资人民币为主的IPO市场,背后是实实在在的项目支撑。如果离开了项目,在任何市场的首次融资都十分荒唐,背后风险更不可小觑。这种风险并非市场运行中的风险,而是包括非法集资、诈骗钱财的违法犯罪风险。

  从监管层及多家媒体的报道来看,如今的ICO或已面临这样的风险。

  9月3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与多位资深法律专家讨论的结论是:ICO仅仅是穿了合法的马甲,其本质就是变相非法集资。即使ICO可以摆脱非法集资的嫌疑,但也涉及明显的合同诈骗。此前有报道称,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无论监管部门对ICO是否已做出判断,但笔者认为,在对ICO关键环节定性上仍然存在模糊环节。关键之处在于,真正的ICO是一种新金融形式,也因此规避了《证券法》包括IPO制度。因此,监管部门如何看待ICO非常关键:是视为金融创新?还是非法金融?法律依据何在?变相非法集资的ICO项目与金融创新间,应如何取舍还需要相关部门做出判断。事实上,ICO项目是否为真实项目融币才是区别ICO是否合法的关键。

  即便有关部门当真从法律角度对ICO做出了商讨,却并不够。非法ICO牵涉的问题,实属金融犯罪,不仅是监管部门的问题,对于其所牵涉的新金融业态监管与定性,也需要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同商讨,共同发力。

  笔者以为,监管部门需要做的是将靶心对准非法集资与合同诈骗。纵然“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但这1%的项目或是合法存在。因此,对于ICO监管,笔者以为要区别对待,既要严打金融犯罪,又要对合理的项目融币予以一定包容性。由于ICO的国际性高,倘若过度打压,其出路很可能是转至地下或国外。

  事实上,比特币最大的风险是来自非市场风险。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形式层出不穷。一如昨日的P2P被整顿,今日的ICO又冒出了头。宜疏不宜堵,在金融科技扑面而来的今天,面对花样百出的新金融业态,依旧是考验着监管层的课题。

  □余丰慧(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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