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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久量、朗士照明等抽检不合格

2017年09月1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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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彭雅莉)近日,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2016年度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公示(三)》。本期公示显示,晋中市工商局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抽检电工类22个批次,不合格13个批次。

  据本次发布的《晋中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汇总(电工类)》,标称商标为“DP久量”,规格型号为DP-6002,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6-11的LED夜光镜面触控台灯不合格。

  标称商标为“盟泰电子”,规格型号为MT01-LED的LED智控吸顶灯不合格。

  标称商标为朗士照明,规格型号为RS-LK2121的LED明装厨卫灯不合格。

  标称商标为北极熊,规格型号为TT150×68 1500mm×680mm、调温型双人1500mm×1200mm、调温型三人1500mm×1500mm的电热毯不合格。

  标称商标为浙江美科,规格型号为MK-XD240602(太阳花)(铭牌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6-12的固定式灯具(LED吸顶灯)不合格。

  标称商标为星·发现,规格型号为XFXCWD20W,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7-01的LED厨卫灯不合格。

  晋中市工商局和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查处在商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相关经营者作为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执法办案以及不合格商品的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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