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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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7年09月3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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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自管委是个挺好的尝试

  近日看到报道说,乱停车、停车难是很多胡同里的难题,针对该问题,东城区东四街道六条社区由居民等各方代表成立了停车自管委,制定自治公约,再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使胡同停车有了规矩。

  胡同停车难,除了“僧多粥少”外,也与有些人乱停有关:本来可以停10辆车,停乱了,可能5辆车都难以停下;还有些人私装地锁。胡同停车交管部门不会管,社区不能管,物业公司更无法管,“老爷不听老爷叫”,使胡同乱停车成了老大难问题。

  而成立胡同停车自管委,也是种居民自治。自管委是由居民推荐出的代表组成的,有些威望,协商制定的自治公约也相对容易被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有自治公约为依据,又有自管委护航,管理胡同停车也会方便和有序很多。为这类尝试打Call,也希望此类尝试再多些。 □文弟(市民)

  法律援助律师可走进社区

  近日,小区的一位居民在社区便利店购物,所购的大部分商品都付过款,却忘了两小袋牛奶未付钱。结果被人抓住,问“公了还是私了”(公了即报警;私了罚款)。他要面子,选择私了,结果被罚款800元。事后他咽不下这口气,便向报社反馈,报社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出面解决问题,经过协商,便利店最终退还了罚款。

  这事让我深感“信法”的重要性。现实中,很多人遇到小纠纷,觉得请律师太麻烦,只能私了。我在网上看见,2009年底,北京宣武区的107个社区有公益律师“坐镇”,免费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我认为这是个好办法,有利于循着法律路径解决很多问题,有条件的地方不妨借鉴。 □王建国(职员)

  能有蛙声“扰民”也挺惬意

  近日,海南三亚,有市民投诉,其所在小区靠近河边的围墙外面每晚有大群青蛙吵闹,结果天涯区环保部门的回复广受网友称赞——“人和动物都是宇宙的一分子,人不应自以为是,凌驾动物之上……”

  听说过投诉施工噪音、汽车鸣笛、宠物叫声等扰民的,这一次,野生动物青蛙竟成了被投诉“扰民”的对象。正如环保工作人员所说,“青蛙叫并不违法违规,并不能对此作出处理”,何况是公共河流里的,又不是小区水池里的,河流原本就是青蛙们的栖息地。

  我在孩提时代,就是“夜伴蛙声入眠,晨随鸡啼起床”的,想起来挺美妙的。尽管有关人士投诉“蛙声扰民”是其权利,可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解风情”。幸亏当地环保部门对此没有嘲笑讽刺,也没有发动工作人员捉蛙,而是走心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愿更多城市居民能借由此事,懂得“听取蛙声一片”的美好。 □针未尖(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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