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河南省光山县的一个十字路口处,有一群大爷大妈专门在此“守株待兔”,见到有婚车队伍驶来便涌上前去索要“彩头”。甚至声称不给钱就别想走,让办喜事的人颇感无奈。目前,这群人已被民警抓获,并进行训诫警告。
结婚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尤其对于当事人来说。但大爷大妈们这一闹,是真的挺闹心。
虽说借结婚“讨彩头”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但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且双方都高兴的基础之上。而公然在公共场所,不管认识不认识,直接堵住就要钱的行为,显然不是“讨彩头”那么简单。
且不说在国庆出行高峰期,大爷大妈的这种行为是否对公共交通秩序造成干扰,就从基本的道德层面上来讲,这些大爷大妈没有基本的公民意识,更没有树立起在公共场所的规则意识。
而明知对方不乐意,并且被拒绝的情况下还不依不饶,就已经超越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了。
结婚“讨彩头”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但此事本质来说并不属于“讨彩头”的行列。
一是因为这是建立在对方不愿意的基础之上的行为;再者是因为这群人的行为是在公共交通场所中进行的,且已然对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了干扰,违反了基本的公共交通规则;最后,这种拦住就要钱的行为已然脱离了“讨彩头”的实质意义,结婚“讨彩头”本是为了欢乐或者是对新人的祝福,其本质上依旧是祝福的目的大于获取利益的目的,而此次事件,类似的行为已然是纯粹的获取利益的行为,已经超越了“讨彩头”的界限,成了一种变相的“婚闹”。
任何事情都应该在一定的规则范围内进行,逾越了基本规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日常生活中,有人办喜事去“讨个彩头”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但“讨彩头”也应该有个明确的界限。不要以为人家结婚就应该对你笑脸相迎,满足你的一切要求,这种道德绑架的行为要不得。
□马小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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