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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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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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戒失信者,完善曝光平台很有必要

  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部门的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对相关信息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切实发挥平台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和威慑力。

  与传统的熟人社会不同,现代社会的流动性更强,流动成本更低。一旦老赖脱离失信地,就基本上感受不到来自熟人社会的舆论谴责和道德压力。而近年来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多属于法院一家牵头建立的。但受部门利益掣肘和信息共享不畅限制,其辐射范围较窄,辐射地域有限,限制措施较少,难以有效发挥惩戒和威慑作用。

  惩戒现代社会中的老赖,建立联合的互通平台,非常有必要。这次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建立曝光平台,相信会让失信者受到更多限制。 □史洪举(法官)

  “按规定办事”并不意味着“冷血”

  据媒体报道,10日上午,一名70岁老人在柳南高速公路宾阳服务区突发冠心病,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派救护车前去接诊。情况危急,为避免绕路,争取抢救时间,医生请求服务区打开“绿色通道”,但经过十几分钟的交涉后,对方以救护车进站时没申请为由不肯开门。最终救护车不得不多行驶了半个多小时,好在最后经过抢救,老人已脱离危险。

  事后,宾阳服务区负责人表示,集团有规定,要使用“汽车通道”的车辆需办理相关手续,要取得路段运营公司的书面批准才能放行,服务区员工不打开“汽车通道”的门是按规定办事。

  应该说,“按规定办事”没有错,但“按规定办事”并不意味着冷血。院方没有提前申请,有一定的责任,但谁也不能把这个疏忽的后果转嫁给生命垂危的患者。人命关天,规定却是死的。手续上的疏忽可以补救,生命一旦丢失,却无法挽回。 □杨云山(市民)

  “因8块钱状告餐厅”是堂法治课

  据媒体报道,“需要付餐位费8元?”近日,湖南长沙柳女士在一家餐厅吃完饭准备结账时,看到账单感觉有点奇怪。而今年10月1日起,消费者在湖南饭店就餐时将不再被收取餐位费,这是新修订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新增的条文。与商家协商无果,柳女士将餐厅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这8元钱。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已立案受理。

  餐饮行业按人头收取餐位费,在不少地方一直都是“行规”。餐饮行业一般收取每位用餐者2元的餐位费,虽说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因为涉及金额较小,很少有消费者为此去较真,这在客观上纵容了商家的乱收费行为。长沙这起因餐位费引发的诉讼案件,虽说涉及金额很小,却可以说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良好契机,也会成为一堂很好的法治课。这也警示一些商家,在法律法规面前不能“装睡”,应令行禁止,尽快取消不合理收费。 □丁家发(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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