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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德 控制“药占比”规范医疗行为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还需解决医生的收入分配问题

2017年11月0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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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德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对话专家

  七部委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重点任务首先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医院对药品、耗材等收入的依赖等。明确了本年度医改的任务目标,政策包括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等。 

  “药占比”是指医院药品收入在全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通俗讲就是医疗费用里用来买药的部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占比”初衷在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此外,还应改变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和医生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

  新京报:作为本年度医改任务之一,如何看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这一指标?

  于明德:严控药占比的初衷在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因为与国外相比,国内药品收入在全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仍较高,国家通过“药占比”来严控药品收入占比,也是希望通过这一举措,实现对医生诊疗行为的规范。

  当然,如果只是硬性规定药占比,可能欲速则不达。更重要的是,在规定药占比及取消药品加成等系列政策相继出台后,谁来“补”医,这个问题要找到替代办法。要充分体现医务人员价值,如北京今年实施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规定,按照“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原则,设立医事服务费,医护人员劳务项目价格上涨。在药占比之外,还要从根本上改变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和医生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以药养医”是中国既有医药体制的一大顽疾,显然这一制度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

  新京报:医改已经走向深水区,对药占比的要求仅是改革的措施之一,如何看待医保控费、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标准等政策带来的联动影响?

  于明德:医药改革已经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发力,取消以药养医,涉及多方利益,而对医院药占比的考核与这些措施一起,将有效引导医疗机构结构性减少性价比较低的产品用量。

  新京报:医药分开、控制药占比,是否会影响患者就诊、用药,是否会给药店带来更多的实惠?

  于明德:具体工作中的“度”很重要,既要避免大处方、不合理用药等,但也不应因此影响正常的就诊、用药。

  不过,有些医院可能会通过自己的方法“规避”药占比,如设立第二药房等;也可能会把药占比进行“转移”,将本来在医院内发生的药品消费账目“记”在药店……这些都应通过制度改革找到答案。

  药店迎来了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这也是首次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支持处方外流。如果药店能够做到物美价廉,自然就有竞争优势。

  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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