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11月12日,四川雅安市天全县二中召开本学期家长会。家长们关心的是一笔不得不捐的“捐款”。家委会向家长收取“感恩费”,今年以来该校已经是第二次了,“最少捐款1200元,上不封顶”。家委会成员用点钞机验钞,老师也在现场。对此,当地教育局称将“叫停”。
尽管天全二中校长章帅东辩称,这笔钱都是由家长掌握,最终没有到学校账上,是雅安市教育基金会用于本校“奖教助学”的资金。但基金会办公室负责人回应称,捐助活动跟基金会没有任何关系。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早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教育收费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本是在公共财政支撑下的公益事业,更应该执行十分严格的收费政策。天全二中竟以家委会的名义,两次收取“感恩费”,着实令人气愤。
在我看来,学校之所以如此热衷于乱收费,除了利益冲动以外,一方面在部分学校特别是名校管理者看来,收费是“潜规则”,学生与家长有求于学校,为了孩子,家长敢怒不敢言,学校不收白不收。另一方面,教育乱收费问责制度弱化,也助长了教育乱收费。对乱收费的处理,通常的做法是,批评教育、退费了事(天全二中今年3月以同样的手法收费50万元,根本没有退费),而乱收费的始作俑者被处理的消息鲜有耳闻。
面对教育乱收费,有必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不能听任乱收费伤害教育公信力。 □胡艺(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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