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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犯当庭自曝杀人 案件退回侦查

云南涉毒越狱犯张林苍开庭半小时突然自曝新案情,辩护律师表示不知情;律师称或影响其减刑

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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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0日上午9时10分,越狱8天后的张林苍在昆明市嵩明县小药灵山被抓。图/警方供图

  昨日,云南涉毒越狱者张林苍的首次出庭,却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迅速收场。

  2016年,张林苍曾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三个多月,在一次劳动中抢夺货车,冲卡后越狱。云南当地多部门联合进行追捕,并悬赏10万元。2017年5月10日,越狱8天后的张林苍被捕。

  昨日,张林苍越狱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而庭审开始半小时后,张林苍突然在庭上称自己“杀了人”,法官随后宣布休庭。

  即便是张林苍的辩护律师,也对这种突发情况颇感意外。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张林苍脱逃罪成立,加上之前判决的运输毒品罪,其最高面临无期徒刑;如果杀人查实,量刑将更高,若宣称“杀人”为拖延庭审之举,可视为干扰司法,对后期减刑将产生不利影响。

  当庭宣称“杀人”

  11月16日上午,张林苍涉逃脱罪一案,在昆明中院一审开庭。令人没有预料到的是,庭审仅进行了半个小时。

  张林苍的辩护律师彭泽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庭审开始半个小时左右,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就起诉书指控事实,对张林苍进行核实时,张林苍突然称自己“还杀了人”,法官随后宣布休庭。

  张林苍的姨妈表示,家人此前根本没有听张林苍透露过“杀人”一事,当天庭审中,张林苍的这句话,也引发现场人员的惊诧。张林苍家属表示,张林苍一家受案件的影响很大,生活遭受打击。如今张林苍在庭上又表示曾经杀过人,这一点让所有人感到十分突然。

  张林苍的辩护律师彭泽表示,张林苍涉运输毒品罪一案一审后,家人并未提出上诉;本次所受委托,系为其涉逃脱罪一案,拟为其做罪轻辩护。开庭前,彭泽曾与张林苍有过几次短暂接触,印象中,张林苍头脑清晰,没有过激行为,也从未透露“杀人”信息。对于张林苍在庭上表现,辩护律师也感到“意外”。

  “本来我正在整理材料,忽然听到他说出这么一句话。”彭泽称,说话时,张林苍语调平静。

  新京报记者获悉,由于张林苍的突然交代,案件将退回检方补充侦查。目前,案件下一次开庭时间尚未决定。

  事发后有媒体称,张林苍曾透露所杀者“是个警察”,但梳理其逃亡期间,云南没有警察殉职记录。对此,彭泽称,张林苍未透露杀人时间、地点以及身份,当庭也没有交代更多有效信息。由于案件出现事先不掌握的突发情况,经过控辩双方同意最终休庭。

  彭泽表示,突发事件不会影响后期辩护工作。

  越狱8天被抓

  张林苍被捕时,光着上身,头发凌乱。参与围捕的武警回忆,张林苍被击伤后,对前来抓捕的武警说,“别开枪,我跑不动了。”

  云南省司法厅通报,2017年5月2日上午8时2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在押罪犯张林苍擅离劳动现场,趁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之机,强行驾驶一辆130型福田牌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临时栅栏门后脱逃,并把货车丢弃在距监狱2公里处的虹桥路附近。

  5月3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厅发布A级通缉令,对张林苍展开通缉。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云南省第一监狱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5月4日,云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通报会,称“直接抓获逃犯的,加倍奖励”。

  案发后,云南公安、武警、司法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追逃指挥部。2017年5月9日下午,一位村民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疑似为张林苍,后向派出所报警。随后,联合追逃指挥部将张林苍的位置,锁定在嵩明县小街镇一带。追捕中,张林苍试图逃跑,武警开枪将其击伤。5月10日上午9时10分,张林苍在小药灵山被抓。

  曾在庭审时翻供

  张林苍入狱,与一起运输毒品案件相关。2017年10月25日,张林苍因运输毒品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显示,2016年2月23日下午1时许,昆明警方在检查中,发现一辆无牌照黑色比亚迪越野车,从收费站内侧车道驶出,警方随后进行跟踪。1个小时后,黑色比亚迪行驶到一家酒店停车场。几分钟后,一名穿着黑色上衣的男子从车上下来,身背一个棕色挎包入住酒店1808房间。

  这名男子正是张林苍。20分钟后,警方在服务员帮助下打开1808房门,从棕色挎包内查获了用黄色胶带包裹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1280克。判决书显示,警方将鉴定结果告知张林苍后,张林苍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字后拒绝捺印,但未提出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此外,张林苍的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

  新京报记者获悉,2016年10月17日,案件一审中,张林苍曾当庭翻供,称“不知道包里是毒品”,并称自己被欺骗和利用。这一说法并未被法院采纳。

  今年1月18日,张林苍被押往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 说法

  当庭“爆料”不属法定从重情节

  无期徒刑服刑期间越狱,庭审中透露“杀人”信息。就连张林苍的父亲张永富也表示,不知道儿子此举意图。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分析称,案件退回后,检方将补充证据,并可能会邀请警方协助侦查,将“杀人”情况调查清楚。侦查时间则视张林苍的配合程度以及案件复杂程度有差异。侦查完结后,如果确认杀人属实,则将视具体情节,以故意伤害致死、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罪追加起诉;如果并不存在杀人情节,则其涉脱逃罪将重新开庭审理。

  有分析认为,张林苍反常行为的背后,是企图拖延庭审时间。对此,王常清称,从实际效果看,这一可能性较低。

  王常清表示,如果张林苍杀人事实成立,由于是司法机关此前不掌握的信息,其当庭交代的行为可视为自首,依法能够获得轻判;即便事实不成立,也不会变更起诉,因为当庭称“杀人”的行为,不属于法定从重情节,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干扰司法,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谎称“杀人”或将影响减刑

  若张林苍脱逃罪名成立,按照《刑法》规定,刑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七十一条的规定,张林苍属于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应当按照数罪并罚进行量刑。鉴于其此前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即便两罪全部成立,最高量刑仍然是无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因单个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刑罚执行两年可以减刑,但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三年才可以减刑。王常清表示,也就是说,张林苍若谎称杀人,或将影响减刑。

  ■ 追问

  律师是否知道杀人信息?

  根据律师介绍,按照正常的程序,律师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书后,会确认相关案件的类型、并判断案件的性质,此后将整理相关材料,收集证据并进行阅卷。此外,需要及时与办案机关联系,提交委托材料,并申请会面。会面时,律师与当事人除了交流案情、核对证据和细节外,还可以对具体量刑建议进行沟通。

  在本案中,辩护律师彭泽曾针对张林苍的个人情况、案件发生细节、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等进行问询。而根据彭泽表述,他曾与张林苍有过几次短暂接触,张林苍头脑清晰,没有过激行为,但从未透露“杀人”信息。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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