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云南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宏达股份上诉至最高院,案件已受理
在价值千亿的大矿判给他人后,以捍卫中小股东利益为名的宏达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11月28日,宏达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最高法民终915号。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宏达上诉案件。
截至11月28日,宏达股份报4.91元,相比于此前停牌前的6.61元下跌25%。
痛失千亿矿产 宏达向最高院提起上诉
此前,因合同纠纷,宏达股份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的另外四家股东以原告身份起诉宏达一方。9月30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云民初952号),对上述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确认宏达集团、宏达股份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无效,并赔偿相应利润。
上述将与宏达对阵最高法院的四家股东分别为:云南冶金集团,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宏达股份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公司决定就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一审判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对于诉讼的影响,宏达股份在公告里称,“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金鼎锌业净利润占上市公司104.53%
对于宏达股份而言,这一诉讼意义重大。
2003年7月,刘沧龙实控的宏达集团介入亚洲最大的铅锌矿兰坪铅锌矿的开发,该矿价值被认为高达数千亿元,兰坪铅锌矿即是金鼎锌业的主体资产。
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鼎锌业资产总额41.76亿元,占上市公司41.84%。上半年金鼎锌业营业收入11亿元,占上市公司53.28%;净利润同期1.3亿元,占上市公司104.53%。
不仅是业绩层面,这一大矿产还牵涉到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其曾卷入的一个贪腐案。
然而,刘沧龙对这一大矿产拥有权的合法性长期受到质疑。
2013年,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曾通过网络公开举报,价值5000亿元的兰坪铅锌矿,让四川私人老板刘氏以10亿元就控股了60%。
2015年12月,云南红河州中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单位行贿、受贿一案时,公诉机关指控称,2000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宏达集团参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铅锌矿投资开发过程中,李晓明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年底的某一天在其家中非法收受宏达集团董事长刘某通过他人送给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
2016年2月,红河中院官网公布的宣判新闻稿显示,法院“审理查明李晓明受贿100万元的事实”,不过,红河中院当时的宣判新闻稿未有提到宏达或刘沧龙的字样。
在本案诉讼中,云南冶金集团等称,“在(金鼎锌业)增资扩股及股权变更过程中,被告与相关方恶意串通,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及交易程序,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不过,到目前为止,该案尚属于民事案件。
■ 焦点
动荡的宏达股份:
核心资产诉讼、控制权变更、部分房产冻结
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是宏达集团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刘沧龙曾在2003年和2008年两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刘沧龙任全国政协委员。
在十八大之后的四川反腐风波中,刘沧龙也卷入其中,他和他的宏达产业帝国频传风波,刘沧龙亦长期消失于公开场合。2016年秋天,刘沧龙重新出现于公开场合,并提出“一万亿”资产目标引发外界关注。
然而,再度复出后的刘沧龙及其宏达“帝国”,不仅风光不再,更接连遭遇“流年不利”,刘沧龙此时选择了“隐退”。
9月18日晚,宏达股份公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合集团拟共斥43亿元实现对宏达股份的控股。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合集团将持有宏达集团43.4%股权,并通过宏达实业和广鹏商贸分别持有宏达集团36.6%和20%股权,合计实现100%持股。刘沧龙一手打造的宏达集团即将易主。
核心资产的诉讼,实际控制人的退隐,控制权的变更,这一系列事件令宏达股份陷入持续动荡。
11月22日,宏达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2016)云执保64号之一。因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2016)云民初9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冻结期限3年,冻结期间,不得办理冻结股权的变更、质押、转让等相关手续。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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